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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牟普贤)
时间:2024-07-17 来源:苍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打印 关闭本页

牟普贤因保管不善,将《林权证》(苍府林证字【2009】第2408002208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林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牟普贤

2024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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