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残联、省教育厅、省民政厅和省卫健委联合印发的《四川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服务机构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川残办〔2023〕8号)精神,7月23日上午,县残联联合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卫健局组成评审组,对苍溪县妇幼保健院提交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服务机构申请”,进行了资格审查和资质评审,评审组一致同意申请通过。
经综合评审,拟确定县妇幼保健院为“苍溪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服务机构”,现向社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7月24日至7月30日)。
如有异议,请致电县残联康复文体股,联系人:杨加伟,联系电话:19961323699。
苍溪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