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领域 | 处罚单位/人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处罚决定日期 |
1 | 农产品质量 | 苍溪县岳东镇潘哥家庭农场 | 2024年1月30日,苍溪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二中队执法人员在苍溪县岳东镇潘哥家庭农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销售生猪未按规定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执法人员当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按要求整改。2024年7月30日,执法人员对苍溪县岳东镇潘哥家庭农场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再次检查,当事人仍未按照《责令改正通知书》的要求整改到位。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 |
处罚款(人民币)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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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