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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公安交警大队督导超标电动二、三轮车备案登记工作
时间:2024-08-08 来源:苍溪县公安局 打印 关闭本页

为进一步推动全县超标电动二、三轮车备案登记工作,8月5日下午,县公安交警大队主要负责人深入部分乡镇督导检查超标电动二、三轮车备案登记工作。

在乡镇超标电动车备案登记服务点,督导组现场查看了超标电动二、三轮车备案登记工作开展情况,并就备案登记工作与现场工作人员进行了交流,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难点提出指导意见。

就推进超标电动二、三、四轮车集中整治工作,督导组指出,全县运行的大多数电动车均属于超标车辆,要及时联合乡镇及相关部门深化开展超标电动二、三轮车集中整治,牢固树立“安全重于泰山”的思想,真正把整治工作落到实处,为全县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保障群众安全出行。

督导组要求,一要明确目标,深入推进。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实现销售源头清零,全面规范全县电动车销售市场。要做到超标电动二、三轮车应登尽登,确保现有超标电动二、三轮车稳妥过渡、逐步退出。要管住超标电动四轮车,通过严格路面管控、强化违法查处,坚决杜绝超标电动四轮车上道路行驶。二要广泛宣传,耐心引导。充分运用新媒体、广播、“两站两员”、村组(社区)干部等各方面力量全面开展宣传,让广大群众认识到进行超标电动二、三轮车备案登记工作,是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引导群众积极进行备案登记。三要强化协同,规范执法。充分调动相关行业部门进行通力合作,形成整治合力,确保备案登记工作有序推进。公安交警部门要做到规范、文明、公正执法,坚决杜绝简单粗暴的执法方式,尤其是对部分群众不理解,要做到宣传教育引导和规范执法并重。(冯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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