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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政协苍溪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85号提案办理结果的复函
时间:2024-08-20 来源:苍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打印 关闭本页

苍市监函〔2024〕85号


**委员:

您在政协苍溪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期间所提“关于加强县城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提案收悉。经我们认真研究,现将办理结果复函如下。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政协的监督指导支持下,我们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切实理顺体制机制,狠抓专项治理,健全监管网络,夯实工作基础,全县食品安全监管水平不断提升。

一、落实责任,完善机制

(一)落实党政同责。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将其作为重点民生工程、重大政治任务和突出公共安全问题来抓,按照党政同责的要求对食安委组成人员进行了调整,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为双主任,县委、县政府相关分管领导为副主任,负责统筹领导全县食品安全工作,形成了县、乡、村和部门全方位联动的食品安全责任管理体系。

(二)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制定《2024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苍溪县食品安全“强基补短”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摊贩监管的通知》,强化各部门协作配合,构建全域全程无缝衔接监管体系。充分发挥目标考核“指挥棒”作用,修订“苍溪县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各乡镇和县级有关部门综合目标评议考核范畴。坚持抓好约谈、挂牌督办、指导调度、风险会商等工作制度,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地。根据工作需要定期不定期召开食品安全委员会全体(扩大)会议,各乡镇每年度上报食品安全工作履职情况。

(三)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包保干部和包保主体动态管理、督导问题整改、督查考评一体推进等工作机制,实现落实“两个责任”工作常态化。持续开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年”行动,督促生产经营者建立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加快完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内部“吹哨人”制度,推动生产经营主体由“不敢违法”向“不能违法”转变。

(四)落实乡镇属地责任。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压实食品安全属地责任,强化乡镇食安办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截至目前,已完成21个乡镇的考核验收,全面提升基层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

二、强化监督,全程监管

(一)严格源头治理。县农业农村局牵头持续开展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专项行动,对24个重点品种生产主体进行拉网式排查,有计划、有针对性开展质量安全抽检,上半年共完成省级监测、市级监督抽样57个,合格率100%。县生态环境局按照省、市文件要求有序开展涉镉等重金属农用地周边污染源排查。县发改局持续开展粮食质量安全三年行动,累计扦取国家、省、市、县小麦样品118个,油菜籽样品13个,并积极开展相应的检化验工作,完成县粮油质量检验监测站CMA资质认定,共计申报成功19项检验内容。县卫健局全面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重点加强集中消毒餐饮具、食品中污染物及有害因素、生活用水等重点方面监测,上半年预计上报病例近900例。

(二)严管生产经营。开展“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等9项专项整治。检查小作坊212家次,农村食品经营店566家次,农贸市场22家次,小餐饮474家次,酒类小作坊34家,酒类食品经营户103家,完成全县4460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风险分级管理,排查风险安全隐患625处,整改率达95%。

(三)严惩违法犯罪。深入开展“春雷”“铁拳”等专项行动,重点排查“三无”食品、“山寨”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两超一非食品。截至目前,食品领域立案查处违法案件45起(生产环节2件,餐饮环节4件,流通环节36件,广告领域3件),结案19起(处罚没款共计54785.02元)。

三、加强保障,夯实基础

(一)强化基础保障能力。充实基层食品安全监管执法人员16名,配优配强乡镇食安办工作人员31名,落实村(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454人及工作经费。实施基层规范化建设,建成县级食品安全示范乡镇10个,食品安全示范街1条,食品安全示范细胞152家。县市场监管局创成全省首批全市唯一“标准化规范化”示范局,3个基层市场监管所完成省、市“两化”建设星级所创建。大力推行智慧监管和信用监管,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完成率100%,3985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完成信用等级评定。肉类、白酒生产企业、学校食堂和农村集体聚餐承办者全覆盖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食品安全风险抵御能力不断加强。

(二)强化应急处置能力。调整县级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成员,修订完善《苍溪县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充实县乡两级应急处置队伍,完善食品安全应急处置设施设备、物资等,开展食品安全应急知识教育培训31场800余人,组织苍溪县2023年食品安全突发事件(Ⅳ级)应急演练,切实提升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三)强化监测检验能力。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消费者代表参与,开展“你点我检”专项抽检30批次。县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卫生健康局、发改局开展县级抽检,上半年累计完成食品(食用)农产品抽检850批次。

四、全面宣传,社会共治

(一)发挥“两支队伍”作用,深入开展“五进”活动。用好食品安全包保干部和县乡两级志愿服务队,推动“两支队伍”深入社区、学校、市场等地发放《广元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应知应会》和食品安全科普宣传资料6万余份,张贴《制止餐饮浪费倡议书》6000份,走进学校开展专题宣传3期。

(二)用活“两大平台”,全方位广覆盖宣传。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播报食品安全相关新闻稿件11次,网络媒体刊发食品信息36篇,微信公众号发布食品安全风险提示11期,刊发工作成效及经验信息60余篇。

(三)畅通投诉举报,强化社会监督。公开投诉举报电话,设立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箱,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上半年办理食品投诉举报703件,初查反馈率、按时办结率、回复率均达到100%。

感谢您对我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苍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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