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泽文因保管不善,将《林权证》(苍府林证字【2009】第2421003857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泽文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