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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县政协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5号提案办理结果的复函
时间:2024-09-06 来源:苍溪县农业农村局 打印 关闭本页

赵小峰、张洪智、李涌杰委员:

你们在县政协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解决农村耕地撂荒问题”的提案已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将结果函复如下。

一、总体情况

近年来,我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保护耕地的决策部署,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按照“遏增量、去存量”的原则,科学有序推进全县撂荒地综合整治利用工作,实现耕地撂荒“动态清零”,助力打造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

二、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县委县政府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政治责任,将撂荒耕地复耕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内容,并在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结果评优中实行“一票否决”。各级各部门分别成立了一把手牵头揽总、分管领导跟进督促、具体人员抓好落实的工作专班,建立健全了“县级督导、乡镇主抓、村级落实”的工作机制,层层落实责任。先后印发了《苍溪县开展撂荒耕地整治利用推进“应种尽种精耕细作”实施方案》(苍农工领办〔2021〕12号)、《苍溪县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苍农工领办〔2021〕2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撂荒整治利用工作的通知》(苍农工领办〔2022〕33号)、《加强耕地保护工作十五条措施》(苍农工领办〔2023〕19号)等系列规范性文件,明确了撂荒地整治目标、要求和措施。

(二)强化政策激励,增强复耕动力。认真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种粮大户补贴等惠农政策,严格按照“谁种粮,谁受益”的原则,做到“多种多补、少种少补,谁种补谁”,每年发放各类惠农补贴1亿元以上,惠及农户17万余户,充分调动了农户的种粮积极性。通过实施优质水稻种植结构调整示范县建设、“天府菜油”产业融合发展、耕地轮作休耕、川东北小麦产业集群等产业发展项目,在推广优良品种、科学施肥、病虫害综合防控等方面给予物化或现金补助,支持农户购买耕、种、防、收等全程社会化服务,显著提高了我县粮油种植规模和效益,增强了种粮农户复耕复种的内生动力。

(三)强化项目统筹,提升生产短板。全县统筹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五良”融合宜机化改造、提灌站建设等基础设施项目,不断补齐农业基础设施短板弱项,截至目前,全县累计建成布局集中成片、渠系路网互通、基础设施配套的高标准农田79.8万亩,其中整治撂荒耕地6万余亩。2024年全县计划新建高标准农田4万亩,改造提升2.5万亩,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0.2万亩。县自然资源局按每亩补助400元的标准,对撂荒耕地进行复耕复种。另外,县发改、财政、水利、交通等相关涉农部门结合项目工作,将撂荒地整治纳入农业产业发展项目中优先安排,极大促进了我县农业生产基础条件的改善,有效防止了耕地撂荒的增加。

(四)强化主体培育,壮大种粮队伍。积极扶持种粮能手变大户(主体),并从资金、项目、技术上予以支持,鼓励购买耕、种、管、收、烘等农机装备,提升自身生产规模和社会化服务能力。目前,全县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达3000余家,其中达到种粮大户认定标准的粮食生产经营主体(农户)达287家,自身流转耕地和代耕代种面积达10.7万亩,每年全程社会化服务面积达50万亩以上,有效缓解了农村劳动力不足问题。同时,积极鼓励村集体经济联合社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组织通过农业生产大托管、代耕代种等方式,提升村集体消纳撂荒地的能力。

(五)强化技术服务,保障种植效益。一是推广技术提效益。每年召开全县大、小春和相关粮食生产现场培训会议4次以上,大力推广优良品种、精量播种、机播机收、节水栽培、病虫统防统治等关键技术,主要粮油作物单产提升3公斤以上,着力提升种粮效益,提高农户种粮信心。二是防灾减灾保效益。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气象站发布《气象为农服务》专刊10期以上,加强农业灾害预警预报,努力降低灾害损失。全域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2023年全县三大粮食作物投保面积覆盖率达72%以上,理赔1085万余元,加速推进农业灾后恢复生产,保障了农民受灾不减收,极大提高了农民生产积极性。三是订单生产增效益。每年引导农户和企业签订水稻、小麦、青贮玉米等订单生产面积3.5万亩以上,严格执行粮食收购最低限价和优价收购政策,竭力保障农民种粮效益。

(六)强化政策约束,规范土地监管。以村为单位,每年4月和10月定期摸排耕地使用情况,对闲置荒地纳入台账管理,通过农户自我复耕、主体流转复耕、代耕代种复耕和集体收回复耕方式进行撂荒地整治利用。将禁止耕地撂荒内容纳入流转合同,通过资产抵押或收取保证金等方式,强化土地经营流转约束监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依法对连续弃耕抛荒2年以上的流转地,由承包方解除流转受让方土地经营权。严格执行耕地保护和种粮补贴政策,对抛荒一年以上的,取消次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格。

(七)强化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利用“村村响”广播和“户户通”电视播放公告、在村委会、村民聚集点张贴告示等形式,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和撂荒地整治激励惩戒措施,做到政策宣传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治荒复耕权责深入人心。对撂荒地整治的经验做法、先进事迹等及时宣传报道,营造遏制耕地撂荒的浓厚氛围。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推动撂荒地复耕复种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系统工程,任重道远,需要各级各部门通力协作,合力推进。我局将认真践行县委“543”发展战略,履职尽责,充分吸纳各位委员的建议,创新思路和方式,不断补齐工作短板,抓实抓细撂荒地整治利用各项工作,坚决守住粮食安全底线,为打造更高水平“天府粮仓”贡献更多苍溪智慧和力量。

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意见。

联系人:温仕雄  联系电话:0839-5583110




苍溪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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