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苍溪县浙水乡人民政府行政执法主体
二、苍溪县浙水乡人民政府行政执法人员清单
三、苍溪县浙水乡人民政府行政执法权力、责任清单
四、苍溪县浙水乡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执法审核目录清单
五、苍溪县浙水乡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信息)救济渠道
六、苍溪县浙水乡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标准
七、苍溪县浙水乡人民政府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市场主体库、2024年抽查计划
八、苍溪县浙水乡人民政府行政执法文书样式、案卷评查制度
九、苍溪县浙水乡人民政府上年度双随机抽查结果、行政许可和处罚决定、上年度本机关行政执法数据总体情况
十、苍溪县浙水乡人民政府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苍溪县浙水乡人民政府集中更新行政执法公示内容目录
一、苍溪县浙水乡人民政府行政执法主体
(一)行政执法主体1个:
苍溪县浙水乡人民政府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浙水乡新民路20号
邮编:628457
电话(传真):0839-5635015
(二)行政执法机构设置7个:
1.社会事务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拟订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社会事务领域的管理工作,承担科技、教育、文化旅游体育、卫生健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人民武装、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等相关行业的具体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的申报和组织开展工作;负责重大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治的统筹、组织和协调等工作;负责人口生育政策的宣传和落实;负责城乡低保、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治、医疗救助、残疾人事务等工作;指导养老服务工作,负责农村敬老院和特困供养机构的管理工作,以及特困人员认定、救助供养、权益保护等工作;负责儿童保障和未成年人保护、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帮扶、关爱工作以及养老服务;负责指导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开展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居)务公开工作和基层民主建设;负责殡葬改革推进工作和农村公益性墓地管理工作;负责行政区划边界管理,地名申报管理,门楼牌编制管理等工作;负责本区域国防教育、征兵和退役军人管理等工作,指导开展双拥创建和军民共建活动;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杨洪 联系电话:0839-5635015
2.乡村建设和文化旅游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辖区内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工作;负责乡村基础设施建设、运行与维护等工作;负责辖区内道路建设事务工作;负责推进农村公共厕所、户用卫生厕所改造等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责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和健康教育工作;负责教育、科技、思想教育宣传、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服务工作;负责乡村文化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等服务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赵龙国 联系电话:0839-5635015
3.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交通管理办公室、消防工作办公室、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主要职责:统筹负责辖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执法信息统计、综合研判、流转督办等工作;负责集乡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承担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工贸、市场监管等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的宣传培训、隐患排查、监督管理、督促整改、上报处置等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拟订各类应急预案,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组建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负责统筹协调自然灾害、安全生产和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消防监督、水旱灾害、地质灾害和森林防灭火等工作;负责应急设备和物资储备、灾情核查上报和救灾款物的统筹发放工作;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拟订村乡建设规划并牵头组织实施;负责村容乡貌、道路建设、环境卫生、小区物业、老旧危楼、建筑施工企业等综合管理工作,做好重点项目的征地、拆迁、安置等工作;按规定负责辖区内的房屋及市政工程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市政基础设施和新村聚居点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吴贺 联系电话:0839-5635015
4.经济发展办公室(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项目管理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拟订本地区经济发展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优化产业结构,协调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协助做好辖区内重点经济建设和公共设施项目相关工作;负责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检查、上报工作;负责采取有效措施,改善辖区生态环境质量;参与协助有关部门处理突发生态环境事件,保障辖区生态环境安全;协调自然资源的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和综合治理工作;负责促进和落实招商引资项目,承担经济合作有关工作;负责全乡重要项目编制、上报以及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社会经济调查统计,参与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和专项调查;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郭力 联系电话:0839-5635015
5.社会治理工作办公室(信访和群众工作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拟订社会综合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面依法治乡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及备案、清理工作;负责排查本地社会治理不稳定因素并提出稳控建议;负责专项维稳行动的开展和重大活动期间、节假日的维稳工作;负责基层平安建设有关工作;承担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工作,协助司法所、派出所、人民法庭解决突出的社会治安和重大疑难纠纷问题;负责禁毒、反邪教有关工作;负责建设综合网格,完善网格管理制度机制并组织实施;负责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和县级有关部门交办、转办事项的处理和落实;负责为来信来访人员提供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咨询,做好信访人员的思想疏导、矛盾化解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李凤奇 联系电话:0839-5635015
6.财政所(审计站)
主要职责:负责编制本级政府预(决)算草案,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作关于本级预(决)算草案的报告;组织本级预算的执行,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本级预算的执行情况;配合税务等征收部门抓好日常税收及非税收入征缴;负责本级财政资金收支管理及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工作;负责各项强农惠农资金的审核、拨付、使用、公开等管理;负责财政性资金绩效管理;负责国有资产、政府性债务管理;负责本级财政和村级财务的培训、指导和监督工作;负责农村集体资产和农村财务管理、指导和监督;负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工作;负责对财政财务收支、经济管理和绩效情况、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情况等进行内部审计监督;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陈小华 联系电话:0839-5635015
7.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苍溪县浙水乡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站、苍溪县浙水乡畜牧兽医站、苍溪县浙水乡林业站、苍溪县浙水乡水利站、苍溪县浙水乡猕猴桃产业发展服务站)。
主要职责:负责乡村振兴战略、新村建设等事务工作;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农业(畜牧、水产渔业)、林业发展和水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保护及经济发展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及新型经营主体等方面的规划、培育和管理工作;承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宅基地的指导、管理和农村土地(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工作;承担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农民负担、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监督管理及强农惠农工作;负责特色产业的技术推广与培训、园区的管理,新型经营主体培育与管理,粮油生产与技术推广、职业农民培训,农产品质量安全、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机安全管理、粮食安全;做好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集体经济以及乡村振兴相关工作。负责农业资源的开发利用、水利设施建设等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罗旭东 联系电话:0839-5635015
二、苍溪县浙水乡人民政府行政执法人员清单
序号 |
姓名 |
证件编号 |
1 |
郭 力 |
23070197418 |
2 |
马映红 |
23070197172 |
3 |
罗旭东 |
23070197416 |
4 |
陶玉兰 |
23070197420 |
5 |
郑 雄 |
23070197173 |
6 |
文 斌 |
23070197421 |
7 |
谢 静 |
23070197422 |
8 |
徐显利 |
23070197419 |
9 |
赵 健 |
23070197174 |
10 |
张津源 |
23070197423 |
11 |
王 炯 |
23070197175 |
12 |
徐 飞 |
23070197691 |
13 |
李凤奇 |
23070197689 |
14 |
吴 贺 |
23070197692 |
15 |
钱麒羽 |
23070197690 |
16 |
赵永红 |
23070197694 |
17 |
湛晓蝶 |
23070197688 |
三、苍溪县浙水乡人民政府行政执法权力、责任清单
四川政务服务网、苍溪县人民政府网(含行政执法权力及责任事项的权限、职责、服务指南、法定依据、流程图、程序)。
四、苍溪县浙水乡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执法审核目录清单
重大行政处罚:
1.较大数额罚款;
2.责令停业;
3.减轻或者免除行政处罚决定;
4.其他重大行政处罚事项。
重大行政强制:
1.强制拆除建筑物、构筑物的行政强制执行;
2.其他重大行政强制事项。
五、苍溪县浙水乡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信息)救济渠道、行政执法责任制
(一)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方式
1.依法享有的权利
当事人依法享有申请回避、陈述、申辩、复议、诉讼等权利,详见相应法律法规。
2.救济途径
(1)行政复议
部门:苍溪县人民政府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江南干道二段128号
联系电话:0839-5587637
(2)行政诉讼
单位:苍溪县人民法院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北门沟路298号
3.对行政执法的监督投诉举报的方式途径
部门:苍溪县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江南干道二段128号
投诉电话:0839-5587715
(二)行政执法责任制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37号)
2.《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
3.《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第173次常务会议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人社部发〔2023〕58号)
六、苍溪县浙水乡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标准
《四川省行政裁量权基准管理规定》(2024年1月12日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360号公布)
七、苍溪县浙水乡人民政府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市场主体库、2024年抽查计划
暂无
八、苍溪县浙水乡人民政府行政执法文书样式、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
(一)《四川省行政执法流程标准》《四川省行政执法文书标准》(2021年1月)
(二)广元市司法局印发《关于印发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的通知》(广司发〔2022〕16 号)
九、苍溪县浙水乡人民政府上年度双随机抽查结果、行政许可和处罚决定、上年度本机关行政执法数据总体情况
(一)上年度双随机抽查结果:
无
(二)行政许可和处罚决定、上年度本机关行政执法数据总体情况:
行政许可36件,行政处罚0件,行政强制0件,行政检查40件。
十、苍溪县浙水乡人民政府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比照《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苍溪县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苍府办发〔2024〕4号)制定《苍溪县浙水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水乡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