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承弟、侯晓罗因保管不善,将《国有土地使用证》(苍国用2013第01849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胡承弟、侯晓罗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