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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水利局关于苍溪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67号代表建议办理结果的复函
时间:2024-09-14 来源:苍溪县水利局 打印 关闭本页

韩顺军、李雪玲、侯艳玲、严玉琼、苟兴友代表:

你们在苍溪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建立政府保底水价机制,解决群众吃水贵的问题”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经研究,现回复如下。

按照2023年6月2日县委书记张世忠组织召开的2023年农村水利暨供水保障工作专题会会议精神,明确了由县乡镇供水有限公司分区域、分类别精准制定初装费标准,针对五保户等特殊群体制定切实可行的收费标准;由县财政局建立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费补贴专项资金,用于农村水费补贴,原则上保证农村水费不超过5元/m3。

感谢你们对我县水利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意见。

联系人:李居      联系电话:0839-5222801。




苍溪县水利局

2024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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