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落实好农户宅基地用地建房申请10项审批流程。农户提出书面申请—村民小组讨论公示-村级组织审查-乡镇受理审核-乡镇政府审批-县级政府备案-宅基地申请审查到场-批准后丈量到场-住宅竣工后验收到场-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
二是落实好农户建房申报资料至镇层面后,镇政府3个行业部门国土、农业(林业)、村建一起到场进行核实“把关”。把准农户建房用地坚决不能越过耕地红线和非法侵占基本农田、不能非法占用公益林的硬性要求。行业部门共同审查后,建房条件符合,一年内务必完成房屋修建,不得拖越时间节点。
三是建房前,镇政府组织建房户谈心谈话并作出承诺。一方面是承诺建设过程中施工人员的安全和施工保险的买定,第二方面是承诺建设房屋不得超过镇村建中心“放线”划定的建房面积,不得私自扩建。同时,建房过程中,镇、村一同起好监督作用,确保农户建房从“0到1”过程的建房安全和建设面积“数据安全”。(张驰/程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