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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韩诗君)
时间:2024-09-25 来源:苍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打印 关闭本页

编号:202409250001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10月1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苍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苍溪县陵江镇江南干道二段120号)

联系方式:08395228802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1

韩诗君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苍溪县龙山镇董永村1组5号


土地面积88.55平方米,建筑面积163.63平方米

土地用途为宅基地使用权,房屋用途为住宅




公告单位:苍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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