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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继承登记公告(李晓华)
时间:2024-10-12 来源:苍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打印 关闭本页

编号:202410120001


经初步审定,苍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苍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苍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苍溪县陵江镇江南干道二段120号

联系方式:0839—5221619     0839—5228802

序号

被继承人

不动产权证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面积

不动产

用途

继承人

1

陈兴贵

《房屋所有权证》

(房权证苍房改权字第02023号)

《国有土地使用证》

(苍国用2001房改字第4943号)

苍溪县陵江镇解放路下段

房屋建筑面积:154.05㎡

分摊土地面积:29.80㎡

住宅

李晓华




公告单位:苍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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