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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牛小林、陈军)
时间:2024-10-14 来源:苍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打印 关闭本页

牛小林、陈军因保管不善,将《房屋所有权证》(苍房改权字第17586号)、《国有土地使用证》(苍国用房改2005字第099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牛小林、陈军

2024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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