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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李在中、张峻珲、李华、樊治兰、李峻豪)
时间:2024-10-17 来源:苍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打印 关闭本页

李在中、张峻珲、李华、樊治兰、李峻豪因保管不善,将川(2021)苍溪县不动产权第0197461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在中、张峻珲、李华、樊治兰、李峻豪

2024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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