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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李平)
时间:2024-10-25 来源:苍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打印 关闭本页

李平因保管不善,将《林权证》苍府林证字(2009)第2422004556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平

2024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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