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贵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苍溪支行因保管不善,将川(2022)苍溪县不动产证明第0030636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广元市贵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苍溪支行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