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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禁止返本销售、售后包租销售商品房的公告
时间:2024-11-06 来源:苍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打印 关闭本页

为规范我县房地产市场秩序,维护商品房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禁止商品房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等行为公告如下:

一、严禁房地产开发企业以返本销售或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严禁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售后包租或变相售后包租方式销售未竣工的商品房。

二、严禁房地产开发企业违反规划设计方案,将商业用房分割或合并销售。

三、严禁开发企业发布含有融资或者变相融资,以及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承诺等内容的房地产广告。各新闻媒体、广告发布单位不得刊登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或变相返本销售、售后包租进行商品房销(预)售的广告。

四、投资者在购房过程中要理性审慎,坚持公正公开,自主自愿。要有市场投资风险责任意识,主动抵制虚假宣传、商品房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的诱惑,尊重市场法则,出现争议后要依法维权。




苍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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