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411060001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11月2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苍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苍溪县陵江镇江南干道二段120号)
联系方式:08395228802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备注 |
1 |
白兴泉 |
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木所有权 |
苍溪县元坝镇金碑村二组 |
510824216207JE10356L00000001 |
832.79平方米 |
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原成员林权的合法继承人 |
2 |
白兴泉 |
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木所有权 |
苍溪县元坝镇金碑村二组 |
510824216207JE10357L00000001 |
155.39平方米 |
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原成员林权的合法继承人 |
3 |
白兴泉 |
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木所有权 |
苍溪县元坝镇金碑村二组 |
510824216207JE10358L00000001 |
459.34平方米 |
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原成员林权的合法继承人 |
公告单位:苍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1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