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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民政局关于同意苍溪红十字志愿服务中心成立登记的批复
时间:2024-12-05 来源:苍溪县民政局 打印 关闭本页

苍溪县红十字会,张毅、祖林等发起单位(人):

你们申请“苍溪红十字志愿服务中心”成立登记的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准予登记。

你们成立后,应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依照章程开展活动,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的业务指导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

此复。




苍溪县民政局

202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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