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1月1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苍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苍溪县陵江镇江南干道二段120号)
联系方式:0839-5228802
|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 1 | 王从益、张文光、王雪华、范国秀、王婷、张依伊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苍溪县白鹤乡东风村三组68号 | 
						 | 宅基地占地面积147.86㎡,房屋建筑面积268㎡ | 住宅 | 宅基地 | 
	
	
公告单位:苍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