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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四川省河湖长制工作条例》《四川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国家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有关工作的通知》(川河长制办发〔2024〕48 号)要求,“对河湖长空缺、离任的,要根据实际情况抓紧进行调整”。经县委、县政府领导同意,决定对部分县、乡、村级河长进行调整,现将全县更新后的河长名录进行公示,具体见附件。
附件:苍溪县各级河长名录(2024年12月更新)
苍溪县河长制办公室
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