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24年3月至5月,苍溪县审计局对苍溪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至2023年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并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2022年苍溪县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共下达预算指标1122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105万元,省级资金17万元。县级财政部门下达资金指标1122万元,实际支出1121.6万元,救助43109户71413人。
2023年苍溪县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共下达预算指标1447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395万元,省级资金52万元。县级财政部门下达资金指标1447万元,截至2024年3月6日,实际支出1446.36万元,救助58827户105094人。
审计结果表明,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的发放基本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和要求,各项配套管理制度较为健全,救助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较为规范。在审计期间提供的有关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文件基本真实、合法、完整;项目资料基本能真实、合法、完整地反映该项目实施情况。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标准执行不严格。2021年至2023年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在发放的过程中,存在救助金额低于或高于政策标准、平均分配的问题。
(二)未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县应急局未结合省级冬春救助指导标准和县区实际受灾情况,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精准救助”要求,明确分类救助标准,出台相关冬春救助具体实施方案。
(三)系统填写信息不全。2022年全县有39657户因灾伤亡、受灾面积、成灾面积、绝收面积、倒塌严损房屋、一般损坏房屋等受灾信息均未填写;2023年全县有55447户受灾信息均未填写。
(四)乡镇审核工作推动不力。文件要求于2022年1月20日前完成乡镇审核程序。审批系统数据显示:乡镇完成审核时间在1月20日之后的有11710户。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标准执行不严格方面的问题,要求县应急局加强资金分配审核,确保资金分配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原则,切实保障重点受灾群众利益;对履职尽责不到位方面的问题,要求县应急局加强资金管理,明确分类救助标准,出台相关冬春救助具体实施方案,并准确把握时间节点,确保冬春救助各阶段工作按时完成。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建议: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结合上级指导标准和县区实际,建立标准明确、分类明晰、重点保障的实施方案。有效提升监督质,开展全过程跟踪督导,督促各乡镇履职尽责,切实保障检查内容具体全面,检查方式有力有效。切实履行审批职能,加强上报资料审核,强化救助对象数据信息核准工作,全面反映受灾情况。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应急局对部分问题已进行了整改,对其余问题正在积极整改。具体整改结果由县应急局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