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2月11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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唤马镇2024年度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时间:2025-01-13 来源:苍溪县唤马镇人民政府 打印 关闭本页

制表单位:苍溪县唤马镇人民政府         日期:2024年1月02日




序号



统一社

会信用

代码



单位 全称

行政处罚实施数量(件)



罚没金

额(万 元)




备注

警告、 通报 批评

罚 款

没收违 法所得、 没收非 法财物

暂扣 许可 证件

降低 资质 等级

吊销 许可 证件

限制开

展生产

经营活

责令 停产 停业


责令 关闭


限制 从业


行政 拘留

其他 行政 处罚


合计 (件)


1

11510724008479642X

苍溪县唤马镇人民政府


0


0


0


0


0


0


0


0


0


0


0


1


1


0




















合计












1

1



说明:

1.行政处罚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期间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数量(包括经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被撤销的行 政处罚决定数量)。

2.其他行政处罚,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比如通报批评、驱逐出境等。

3.单处一个类别行政处罚的,计入相应的行政处罚类别;并处两种以上行政处罚的,算一宗行政处罚,计入最重的行政处罚类别。如“没收 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计入“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类别;并处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和其他行政处罚的,计入明确类别的行政处 罚,如“处罚款,并处其他行政处罚 ”,计入“罚款 ”类别。行政处罚类别从轻到重的顺序:(1)警告、通报批评,(2)罚款,(3)没收 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暂扣许可证件,(5)降低资质等级,(6)吊销许可证件,(7)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8)责令停产停 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9)行政拘留

4.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能确定金额的,计入“罚没金额 ”;不能确定金额的,不计入“罚没金额 ”。 5.“罚没金额 ”以处罚决定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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