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1月31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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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陵江镇人民政府行政处罚结果公示(2025年1月14日)
时间:2025-01-14 来源:苍溪县陵江镇人民政府 打印 关闭本页

序号 行政处罚
行政相
对人名称(公司名称)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处罚内容 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行政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备注
1 苍陵处(2025)1号 董大忠 510824********0405
1.责令停止烟花爆竹经营活动。
2.罚款人民币20000.00元。
3.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5085.00元。
未经许可经营烟花爆竹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二款、第三十六条第一款 2025年1月13日 苍溪县陵江镇人民政府 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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