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6月13日 星期五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不动产作废登记公告(李凤波、王... » 详情
不动产作废登记公告(李凤波、王艳)
时间:2025-02-17 来源:苍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打印 关闭本页

编号:202502170002


按照四川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川0802执恢377号)的要求办理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房屋所有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苍权字第201501452号

苍国用(2016)第00133号)

李凤波、王艳

转移登记

510824101027GB00007F00100003

苍溪县陵江镇滨江路上段1039号玉锦龙都D2幢1单元7层1-7-3号


2







3









公告单位:苍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2月1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Scan me!
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网站地图 | 帮助说明|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240001 蜀ICP备11026878号-2 川公网备510824020000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