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委已受理陈婷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苍劳人仲案〔2025〕037号),已于2025年4月30日通过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专递向你公司邮寄了《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举证须知》等相关法律文书,仲裁专递显示2025年5月3日因无法投递而退回邮件。通过其他方式也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举证须知》等相关法律文书,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送达后10日内。本委定于2025年6月16日上午8时40分在苍溪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第1号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地址: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陵江镇江南干道112号4楼409室(电话:0839-5282202)。你方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本委将依法进行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苍溪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