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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落实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国家文物局《关于公布文物博物馆单位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办法(试行)的决定》(文物督发〔2020〕39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县2025年度文博单位、各级不可移动文物的的责任单位、直接责任人和安全管理员予以公告。
附件:1.苍溪县博物馆文物安全管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清单
2.苍溪县不可移动文物安全管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清单
苍溪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
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