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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苍溪县未成年人暑期安全保护十条措施的通知
索 引 号 687902632/2025-01535 发布机构 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5-07-24
发布时间 2025-07-28 发文字号 苍府办函〔2025〕8号 公文种类 通知
有 效 性 有效
时间:2025-07-28 来源: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打印 关闭本页

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苍溪县未成年人暑期安全保护

十条措施的通知

苍府办函〔2025〕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苍溪县未成年人暑期安全保护十条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7月24日



苍溪县未成年人暑期安全保护十条措施


一、加强危险水域监管。各乡镇和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要组织力量对江河、湖泊、水库、堰塘、防旱池、沟渠等进行全面排查,督促管理单位对重点危险水域及重点水利工程设立警示标识、投放救生设备或加装物理隔离等设施。各乡镇要落实辖区重点水域包保责任制,安排专兼职巡查员对辖区内危险水域进行高频次、不间断巡查,对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重点对象通过登门或电话提醒监护人加强看护。学校、村(社区)和监护人要教育引导未成年人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结伴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水域游泳,遇同伴溺水时避免盲目施救,应呼救并报警。(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

二、强化交通出行管理。公安交管部门要加大路面执法力度,严查未成年人无证驾驶行为,禁止未满16岁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车,骑行全程佩戴3C认证头盔。严肃查处机动车驾驶员不履行对未成年人乘客使用安全带或安全座椅的责任。路政部门要严格查处非法营运行为。各乡镇要加强辖区群众尤其是未成年人安全出行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文明劝导,从源头减少事故发生。(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交运局、各乡镇)

三、延伸假期安全教育。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在暑假放假前组织召开假期安全专题教育会,会议内容应涵盖安全出行、用电用火、防溺水、防性侵等假期安全事项,并向监护人传达假期安全监管要求;向家长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明确安全防范要点,督促其切实履行法定监护责任。各中小学校要摸排建立不良行为、疑似心理问题、辍学、留守、单亲、困境学生风险台账并动态更新,明确包保老师,假期每半月联系一次,重点跟踪掌握其学习、生活、监护状况,严防其脱离监管、发生违法犯罪行为或遭受侵害;学校要组织教师暑假期间开展家访,家访对象包括六年级和九年级毕业学生,了解学生监护责任落实情况,排查生活环境安全隐患,发现问题立即报告主管部门或属地乡镇,县妇联要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联动处置。(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妇联)

四、落实属地“未保”责任。乡镇要按照“属地负责”原则,以村(社区)为单位,组织召开群众会议,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普及安全防范知识。家长是未成年人保护直接责任人,要明确家长对孩子行踪、社交、电子设备使用的监管义务,确保监护人正确履行监护职责。组织驻村干部、村(社区)干部对辖区未成年人开展全覆盖走访,全面掌握未成年人基本情况,每半月对留守儿童进行一次见面,将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无人监护留守儿童的监护责任落实给基层组织,对有不良行为、疑似心理问题、辍学的未成年人,要督促家长教育矫正。组织发动村(社区)组干部、党员、平安志愿者、网格员等力量,每日对辖区重点人员进行巡查,严密防范有风险的重点人员(精神障碍患者、吸毒人员、有违法犯罪前科人员等)侵害未成年人。(责任单位:各乡镇)

五、突出重点场所巡查。督促歌舞娱乐场所、酒吧、网吧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经营者,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督促宾馆、酒店、民宿等严格落实未成年人入住“五个必须”,即必须查验未成年人身份证,必须询问其监护人联系方式,必须询问同住人员身份关系,必须加强安全巡查,必须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可疑情况。督促茶楼、洗浴、桌球厅、剧本杀等场所实行夜间劝返工作,劝导23:00后仍滞留的未成年人回家。文化、公安、市场监管部门要适时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加强夜查力度,重点监管是否存在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入住、娱乐、从业等情况,对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的场所依法依规处理。县公安局要加大县城区滨江绿道、一品天下商圈、电影院商圈、各广场等公共场所的巡逻力度,发现夜不归宿、离家出走或者流落街头的未成年人,要及时移交属地派出所并通知监护人或属地民政、属地乡镇未成年人救助机构落实监管措施。各派出所每月至少出动警车拉响警笛深入管理辖区村(社区)开展全覆盖巡逻1次,提高辖区群众“见警率”,震慑潜在违法犯罪分子。县级有关部门要加强暑期托管场所、培训机构的消防安全检查,杜绝火灾事故。县民政局要落实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和困境儿童、留守儿童、流动儿童等救助保护政策,加强儿童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履行兜底监护职责,依托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对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做好临时监护、长期监护工作。(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六、深化网络环境治理。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要密切关注涉及我县未成年人的网络舆情,及时引导处置,防止网络炒作。集中整治网络有害信息,加强对网络服务平台监管,严厉打击利用网络诱导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实施欺凌、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等行为,及时处置涉未成年人有害信息。县教育局要督促学校通过线上平台引导家长加强未成年人手机和网络使用管理,必要时取消银行卡绑定,严防诱导充值、直播打赏、电信诈骗造成财产损失。(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县公安局)

七、推进假期法治教育。有针对性开展法治教育,注重以案释法,确保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愿意听、能听懂、有成效。县教育局联合县融媒体中心,组织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等通过融媒体直播平台或班级QQ群、微信群,每半月向未成年人及监护人推送安全教育提醒短视频及警示案例,普及《未成年人保护法》,提升未成年人及其家长法治意识、自我防范意识。县司法局要在暑期内针对全县范围管理重点人群中有未成年人的家庭开展走访活动,关注该类人群的家庭环境,并面向未成年人及家长进行法治宣讲。(责任单位:县法院、县检察院、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融媒体中心)

八、严格“强制报告”制度。县妇联要将未成年人保护专线电话通过媒体对外公布,及时受理涉及未成年人安全风险或违法犯罪的举报和求助,一旦发生涉及未成年人的意外伤害、侵害、违法犯罪等事件,第一时间响应、高效处置、妥善救助。县级相关职能部门要督促宾馆、酒店、娱乐场所经营者和医生、教师等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行业和群体严格执行强制报告制度,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侵害,要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监管部门要督促医院、宾馆、酒店建立“周报告”制度,强化特殊行业强制报告意识,对隐瞒不报者严肃处理。(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妇联)

九、从重依法打击惩处。对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政法部门要快破现案、深挖隐案、攻坚积案,重拳出击,坚决依法惩处到位。依法严厉打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对侵害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负有特殊职责人员性侵等犯罪的要严惩不贷。坚持依法办案,强化程序、证据意识,加强对未成年被害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以及关爱救助,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政法部门要建立健全繁简分流,简单案件快侦快捕快诉快判、重大疑难案件提前介入和会商研判、联合督办等制度机制,统一执法办案思想,形成依法打击合力,不断提升办案质量和打击质效,切实做到办理一案、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确保执法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责任单位: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

十、联合开展督导考评。县委政法委要将暑期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综治领导责任督导重要内容。县妇联要牵头组建联合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专项督查,对问题突出、打击整治不主动、保护成效不明显、群众反映强烈的,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对被警示、通报、约谈的乡镇和县级部门,要全程跟踪问效,对整改不力、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依然高发的要挂牌督办,对因工作不力在全县乃至更大范围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要会同县纪委监委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政法委、县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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