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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继承登记公告(高树先)
时间:2025-10-16 来源:苍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打印 关闭本页

编号:2025101500001


经初步审定,苍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苍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苍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苍溪县陵江镇江南干道二段120号

联系方式: 0839—5221619 0839—5228802

序号

被继承人

不动产权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面积

不动产

用途

继承人

备注

1

沈宗秀

房屋所有权证:苍房改权字第11097号

国有土地使用证:苍国用(房改98)字第00615号

苍溪县陵江镇

北门沟路183号

房屋建筑面积:96.31㎡

分摊土地面积:13.61㎡

住宅

高树先





公告单位:苍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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