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11130001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苍房他字第2015000428号
广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苍溪嘉陵支行
土地和房屋
510824101022GB00020F00010052
苍溪县陵江镇滨江路A1幢
公告单位:苍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