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信达建邦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邓雨刚诉你公司工伤待遇案(苍劳人仲案〔2025〕087号),并于2025年10月9日通过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专递向你公司邮寄了《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等相关法律文书,仲裁专递2025年10月16日因你公司原址查无此人被退回。2025年10月9日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本案中止。2025年11月9日公告期已满,现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已生效,2026年1月23日我委恢复审理,但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联系你公司,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等相关法律文书,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送达后10日内。本委定于2026年3月5日上午8时40分在苍溪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第1号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地址: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陵江镇江南干道112号4楼409室(电话:0839-5282202)。你方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本委将依法进行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苍溪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