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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苍溪县第一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
时间:2008-09-12 来源: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打印 关闭本页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为加强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逐步建立科学、完善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体系,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发〔2005〕4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文化厅关于保护评选第一批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川办函〔2006〕168号)精神,经2008年8月8日十五届县人民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将唤马剪纸、永宁火龙舞等11项列为第一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现予以公布。

 

二OO八年八月三十日

苍溪县第一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序 号

项 目 名 称

申 报 单 位

唤马剪纸

唤马镇人民政府

永宁火龙舞

永宁镇人民政府

苍溪独角兽舞

陵江镇人民政府

川北梨乡唢呐

陵江镇人民政府

元坝狮舞

元坝镇人民政府

白驿灯戏

白驿镇人民政府

云峰锣鼓

云峰镇人民政府

东青牛灯

东青镇人民政府

漓江高跷

漓江镇人民政府

苍溪盘歌

县文化馆

十一

苍溪梨花龙舞

县文化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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