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县邮政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局、县经商局、县工商局《关于加快发展农村邮政物流的意见》已经县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九年十二月七日
关于加快发展农村邮政物流的意见
县邮政局 县发改局 县财政局 县交通局
县农业局 县经商局 县工商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邮政管理局等部门关于加快发展农村邮政物流意见的通知》(川办发〔2009〕43号)精神,充分发挥邮政企业服务“三农”的作用,现就我县加快发展农村邮政物流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发展农村邮政物流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县邮政部门充分发挥自有品牌、网络和服务优势,整合农资生产企业、农家店等社会资源,积极探索“连锁经营+配送到户+科技支撑”的农村邮政物流综合服务模式,减少了中间环节,降低了流通成本,促进了农村商品双向流通,有效解决了农民卖难、买难问题,受到广大农民、涉农企业的欢迎。由于我县邮政基础设施相对落后、邮政局(所)及邮政“三农”服务网点不健全、服务功能不完善等原因,全县农村邮政物流业务存在着规模不大,网络配送能力和农资储备能力不足,农村邮政物流业务范围和品种不丰富等问题,农村邮政物流发展缺乏后劲。大力支持邮政企业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发展邮政“三农”服务网点,健全和规范农资流通渠道,提升农村邮政物流服务能力和水平,对改善农民的生产和生活条件,增加乡镇就业岗位,促进农村经济繁荣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二、加快发展农村邮政物流的工作目标
(一)邮政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完善。力争在2012年前完成邮政基础设施空白的撤并乡镇邮政所补建工作;2013年前在全县行政村分期分批建立适应当地发展水平,满足邮政通信需求的新型村邮站,能够及时、安全接转邮件报刊,基本实现邮件投递到户。
(二)邮政物流配送渠道基本形成。以打造“三级三线一平台”为重点,力争2012年基本形成“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的农村邮政物流配送双向流动渠道。“三级”即县、乡、村三级。“三线”即以县邮政局物流部门为中心,完成对乡镇支局(所)和大客户(种植、养殖大户和相关涉农企业)的辐射;以乡镇支局(所)为中心,完成对“三农”服务点的辐射;以“三农”服务点为中心,完成对农户的辐射。“一平台”即建设县级区域物流集散平台,负责对乡镇农村物流产品的仓储和集散。
(三)邮政物流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到2012年基本建成“布局合理、双向高效、种类丰富、服务便利”的农村邮政物流服务“四大体系”(覆盖农村乡镇村的连锁经营配送体系;邮政与农技部门共建的以邮政服务“三农”网点为阵地的技术服务体系;集中采购、严把质量关的产品质量监控体系;连接城乡的农产品流通体系)。2012年基本完成全县乡镇(含已撤并乡镇)和45%行政村的“邮政服务三农”网点的建设任务。
三、加快发展农村邮政物流的主要任务
(一)推进农村邮政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邮政“三农”服务网络。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将邮政作为服务“三农”的主渠道之一,把邮政基础设施空白乡镇的邮政局(所)和邮政物流配送中心、邮政“三农”服务网点、村邮站建设纳入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和新农村建设规划,对其用地给予必要保障。要把村邮站建设纳入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大投入和支持力度,积极支持村邮站办理邮政业务所必要的房屋、设施、场地、经费等。村邮站办理业务人员的聘用和管理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县邮政局负责加强邮政普遍服务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邮政局(所)设置备案和撤并审批制度,优化邮政网络结构和网点功能。
(二)支持邮政进入农资市场,明确邮政企业经营资质。县邮政局及其所属加盟连锁邮政“三农”服务网点办理工商登记后,可以经营化肥等农资产品和农机农具等。依据《农药管理条例》,县邮政局及其所属加盟连锁邮政“三农”服务网点可以开展农药经营活动,其中经营属危险化学品的农药的,应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县邮政局及其所属加盟连锁邮政“三农”服务网点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或者受具有种子经营许可证的种子经营者书面委托,在有效区域内代销其种子的,可以不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经营分装种子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申请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县工商局对经营农药、种子等农资按“许可经营项目”和“一般经营项目”分类登记经营范围。对经营属危险化学品的农药的,按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的项目,在“许可经营项目”中登记经营范围;对经营其他农药的,在“一般经营项目”中登记。对经营分装种子的,按照《种子经营许可证》许可的项目,在“许可经营项目”中登记经营范围;对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或者受托代销种子的,在“一般经营项目”中登记为“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县经商局要支持邮政“三农”服务网点拓展经营范围,并逐步建设成集农资、农机农具、邮政、电信、报刊、酒水、烟草等多类产品连锁配送经营和农技、农情、农事信息发布于一体的综合性服务网点。
(三)发展农村邮政物流连锁经营模式,培育连锁经营龙头企业。县发改局、县财政局要加大对全县邮政物流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支持县邮政局利用网络优势建立“连锁经营+配送到户+科技服务”的农村物流新体系,培育连锁经营龙头企业。县工商局应简化连锁经营企业的登记注册手续,县邮政局直营门店及其所属的加盟连锁邮政“三农”服务网点由县邮政局直接到县工商局申请办理登记手续。县经商局要鼓励县邮政局充分利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大力发展农资农家店,支持县邮政局利用城乡一体化网络优势和品牌信誉优势开展农村物流配送,充分发挥其在农村地区物流配送主渠道的作用。县邮政局经营的农资产品在相关农资管理部门(农业、工商、质监、安监等)进行登记备案,建立健全农资购销台账,并提供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以及产品合格证。备案产品统一由相关农资管理部门进行质量监管。
(四)完善政策扶持机制,加强规划引导工作。县邮政局纳入涉农企业范畴,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享受相关强农惠农政策。县财政局要支持农村物流网络改造和提升配送能力,县、乡镇两级邮政局(所)改造扩建配送中心项目,凡符合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条件的,可给予项目补助。县经商局要大力支持县邮政局积极参与“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所建农家店验收合格的可享受相关补贴政策;引导县邮政局建立“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的双向流动“绿色通道”,与有实力的大型超市、商贸企业合作,开展农产品进城等业务。县农业局、县安监局等部门要组织邮政服务“三农”网点从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普及农技知识,提高邮政科技服务“三农”的水平。县邮政储蓄银行要积极为实力强、信誉好的“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提供贷款,积极推行农户联保贷款模式,帮助农民解决资金问题,促进农村物流发展。县级有关部门要在建立涉农贷款风险补偿制度、对涉农企业与农户的贷款实行贴息或者建立保险补贴金制度等政策时,对符合条件的邮政储蓄银行给予支持。县交通局要支持邮政企业依托交通运输平台大力发展农资、鲜活农产品运输和配送业务,对县邮政局在县内各公路收费站运行的邮政标识车辆按有关规定减免过路、过桥费。
四、加快发展农村邮政物流的保障措施
县上成立加快发展农村邮政物流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站在改善民生,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高度,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按照工作分工,加强沟通协商,密切配合协作,尽快制定和完善各项配套政策,明确实施范围和进度,加强指导和监督,推进农村邮政物流加快发展。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采取召开会议、组织培训等方式加大对邮政服务“三农”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重点宣传发展农村邮政物流的重要意义、实施过程中的各项活动以及邮政参与农业产业化的典型经验,通过典型宣传,示范带动,推进工作。县邮政局要抓住机遇,深化改革,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搞活经营机制,加强管理创新,全面提高竞争能力;要进一步夯实普遍服务基础,拓展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水平,做大市场规模,尽快建设成为服务全县经济发展、满足群众多元化需要的农村流通重要渠道;要抓紧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