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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9-03-18 来源:广元市苍溪生态环境局 打印 关闭本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布苍溪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如有疑问请与苍溪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苍溪县陵江镇解放路东段111号,邮编:628400,电话:0839-5587000,电子邮箱:cxhb987@163.com)。

一、概述
     2018年,我局认真贯彻执行《条例》和各级政府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认真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积极创新公开形式、扩展公开内容、丰富公开载体,围绕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和公众关切,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等“五公开”和空气环境、水质量、核查公示、监管执法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进一步细化各股、室、站、队工作任务和工作措施,促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切实履行职责,提高信息质量。我局严格实行信息公开“三审”制度,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程序,加强对信息发布环节的监管,做到信息公开工作全面真实、及时准确、突出重点。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积极开展以学习贯彻《条例》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干部、职工会议不断深化宣传,以提高全局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和意识,增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20条。其中:计划总结类信息18条,占3.5%;法规公文类信息27条,占5.2%;工作动态类信息205条,占39.4%;人事类信息6条,占1.2%;财务类信息6条,占1.2%;其他信息类258条(包括建设项目环评受理公示、建设项目环评拟审批公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公示、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环境监管执法等),占49.50%。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全局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我局没有对政府信息公开收取任何费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情况

(一)县公众信息网公开。通过县公众信息网“政务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我局的职能职责、规范性文件、重大建设项目的审批等各类政府信息,方便群众查阅。

(二)信息查阅点公开。在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了县环保局办事窗口,公开环保行政审批事项。

(三)其他渠道公开。通过省环保厅网站、市环保局网站、县政务中心环保窗口等方式,适时向社会主动公开有关环保信息。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事项而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环保事业的发展和公众对环境信息服务的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公开内容还需进一步深化、公开渠道和方式还需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队伍能力建设还需进一步提升。

八、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打算

2019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条例》的贯彻实施力度,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和管理力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二)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与为民办环保实事相结合,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

(三)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评制度,对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格考核奖惩,使政府信息公开成为一种日常化、制度化的工作;

(四)加强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进一步在强化信息的时效性和工作规范化等方面下功夫,及时更新信息内容、提高信息质量,使公众能获取方便、及时、丰富的有关环保的信息服务。

苍溪县环境保护局

2019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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