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入推进我乡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充分发挥政策性农业保险在三农工作中的风险保障作用,切实做好2017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按照{苍政农办〔2017〕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现就2017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服务“三农”为宗旨,以提高农业抵御灾害风险能力、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构建和完善农业生产风险保障和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健康发展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支持政策,健全农业保险服务保障体系,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严格执行保险政策
(一)将肉牛、肉羊纳入全省性保费补贴品种。肉牛保险单位保额为6000元/头,保险费率为6%,单位保费360元/头。肉羊保险单位保额为500元/头,保险费率为6%,单位保费30元/头。保费分担结构为农户缴纳25%,各级财政补贴75%。具体保险责任以保险条款为准。
(二)主要种植业品种和森林保险的费率。水稻、玉米保险单位保额每亩400元。保险费率为4.5%,单位保费18元/亩,农户缴纳4.50元/亩。油菜、小麦保险单位保额每亩300元。保险费率为3.4%。单位保费每亩到10.2元,农户缴纳2.55元/亩。森林保险公益林保险单位保额每亩500元,保险费率为0.13%,每亩保费0.65元;商品林保险单位保额每亩750元,保险费率为0.16元,每亩保费1.2元。上述各险种保费分担结构维持不变。育肥猪的保险金额每头700元。选择“年度投保”方式的农户,投保数量不低于投保时生猪存栏数的2倍。
(三)其余政策总体不变。2017年未调整的险种保险金额、保险费率、保险责任、风险管理和保费承担结构等,维持2016年总体政策不变。
三、明确目标任务,严格落实责任
各村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职责分工,相互协作配合,切实抓好各项保险工作。深入到户,广泛宣传各项保险的重要意义,着力增强农民主动参保意识,积极引导动员农户参保,确保于6月20日前完成乡上下达的政策性农业保费收取任务。
此目标任务纳入年终目标考核,严格奖惩逗硬。
附:桥溪乡2017年政策性农业保险任务分解表。
苍溪县桥溪乡人民政府
2017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