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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广元市促进对外贸易发展奖励政策》
时间:2017-08-15 来源:信息中心 打印 关闭本页
首次通过自营出口企业最高一次性补助5万元 

近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广元市促进对外贸易发展奖励政策》(下称《政策》)。
    《政策》提出,我市将鼓励外贸企业实现自营进出口。对首次通过自营出口的生产型企业,一次性补助5万元;鼓励生产型外贸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发挥贸易型企业综合服务作用。对首次通过自营出口的外贸型企业,一次性补助3万元;支持外贸企业做大做强。首次超过1000万美元的给予30万元补贴,首次超过1亿美元的给予100万元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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