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苍... » 详情
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苍溪县工业集中发展区管理委员会印章的通知
时间:2010-06-28 来源: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打印 关闭本页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经县编委会研究,以苍编发20103号文将苍溪县武当工业集中发展区管理委员会更名为苍溪县工业集中发展区管理委员会。为方便工作,现刻制“苍溪县工业集中发展区管理委员会”印章一枚,即日启用。

         


 

 

 

 

二О一О年六月十九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网站地图 | 帮助说明|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240001 蜀ICP备11026878号-2 川公网备510824020000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