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苍溪县财政收入组织部门
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为切实加强全县财政收入组织部门的联系沟通,及时了解我县财政收入征收中出现的新趋势、新问题,增强宏观调控的预见性、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四本”预算年度收入目标圆满实现,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建立苍溪县财政收入组织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国资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人行苍溪支行7个部门组成。县财政局为牵头单位,具体负责联席会议的筹备、组织及会议决定事项的督促落实等工作。
联席会议由县政府分管财政工作的副县长担任召集人,特殊情况可委托县财政局主要负责人召集或主持;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为联席会议联络员(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主要职责
(一)在县政府领导下,研究国家和省、市财税政策,分析我县财政收入形势,提出针对性意见和建议;
(二)及时提供全县税源信息;
(三)协调解决全县财税收入组织中的具体问题;
(四)通报全县财政收入完成情况;
(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规则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一般在每季度首月上旬召开,遇到特殊情况可以提前或延期召开;
(二)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举行联络员会议,全体或者部分成员参加;
(三)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邀请其他部门和专家参与特定事项的研究;
(四)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要以会议纪要形式予以明确,印发有关方面并报县政府审定,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四、工作要求
(一)县财政局要加强与成员单位的联系,及时收集整理需要研究讨论的议题,安排有关会议事项。跟踪、督促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和县委、县政府交办事项的落实,并及时将落实情况向各成员单位通报;
(二)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参加联席会议,认真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并落实好联席会议议定事项;
(三)各成员单位要及时沟通相关信息,相互提供全面准确、客观真实的数据,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附件:苍溪县财政收入组织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3日
附件
苍溪县财政收入组织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 集 人:李 汀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召集人:吴 勇 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成 员:蹇小平 县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
陶书奎 县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谢振宇 县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
李开泉 县地税局党组书记、局长
赖于强 县财政局党组成员、县国资局局长
全 斌 人行苍溪支行党委书记、行长
联 系 人:牟国银 县人社局副局长
向 波 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李富培 县国税局副局长
龚川毅 县地税局总会计师
李肖红 县财政局总会计师
李 卫 县国资局副局长
孙 涛 人行苍溪支行副行长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