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苍溪县迎接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
先进单位复审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苍溪县迎接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复审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28日
苍溪县迎接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
复审工作方案
我县于2004年创建成“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2012年创建成“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根据《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工作管理办法》(国中医药医政发〔2010〕46号)要求,今年我县将接受复审。为切实做好全国基层中医药先进单位的复审工作,进一步推进我县中医药事业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苍溪县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7-2020年)》,加快推进深化中医药改革、中医药发展方式转变、中医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按照《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评审细则》要求,结合我县基层卫生和中医药工作重点,健全基层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完善基层中医药工作服务网络,加强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高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扎实推进中医药产业发展,各项工作达到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标准,确保顺利通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对我县的评审验收。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健全县、乡镇、村(社区)和县级有关部门共同推进中医药工作的协调机制,制定中医药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县财政逐年提高中医药专项经费用于支持中医药建设,中医药事业费的增长比例高于卫生事业费的增长比例。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中充分发挥中医药的作用,制定鼓励政策,引导成乡居民选择应用中医药服务。
(二)完善中医药服务网络。积极完善中医药服务网络,加大对县中医医院的扶持力度,为县中医医院的发展提供政策扶持,县级综合医院按要求设立中医科和中药房,分别达到《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基本标准》《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县妇幼保健机构按照《关于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的指导意见》《各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业务部门设置指南》要求加强中医妇科和中医儿科建设。各乡镇卫生院进一步加强中医科和中药房建设,并配备中医诊疗设备。每个村卫生室均有1名中医或能中会西的乡村医生,应用中医药技术为城乡居民提供中医药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在基层办中医。
(三)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和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等人才培养、聘用机制,积极引进中医药本、专科毕业生充实到卫生队伍。进一步提升全县中医药人员的素质,做好继续教育、在职培训、“三基”训练、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人才骨干培训等工作。鼓励西医学中医,开展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进一步优化中医药专业人才队伍结构,提高业务能力。结合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认真开展《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中成药)》和《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培训,提高临床医生的中成药应用水平。
(四)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持续开展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加强省级、市级和县级重点中医(中西医结合)专科建设工作,积极引导和推广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加强中医科研工作,积极组织申报中医药科研课题,全面推动中医专科(专病)建设,特别是在中医治未病、中医骨科、中医肝病、针灸推拿科等基础较好的学科建设上,要进一步发挥特色和优势。提高县中医医院、县级综合医院、县妇幼保健机构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的中医药服务能力,完善相关制度和考核机制。积极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让居民在签约服务中能够获得中医药服务。
(五)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全县各级医疗机构要积极利用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开展防病治病,广泛开展中医药健康教育和宣传咨询活动,提高城乡居民中医药预防保健能力。促进中医药与健康养老相结合,制定中医药保健处方,运用中医药知识和方法开展慢性病患者管理服务。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积极参与传染病的预防工作。
(六)突出中医药文化建设。结合中医药“名院、名科、名医”和“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的“三名三进”工程建设,加大对中医药文化总结、整理、宣传的力度,推广中医药文化体系建设。在全县医疗机构建设中医诊疗特色区域,从服务理念、行为规范、环境形象等方面体现中医药文化特点。利用多种形式开展中医药宣传工作,使群众了解中医药、认识中医药、认同中医药、使用中医药、感受中医药文化。
(七)扎实推进中医药产业发展。做好全国第四次中药资源普查工作,并促进成果转化。科学建设中药材规模化、标准化种植(养殖)基地,重点发展川明参、丹参、瓜蒌、白芨、黄精、天麻等道地中药材品种。大力支持中医药保健食品、养生食品(药膳)、功能型化妆品、日化产品等健康衍生品发展,推动药食同源的道地药材开发应用。推进中医药与养老产业融合发展,推动中医医疗资源进入养老机构、社区和家庭,将中医药服务纳入医养结合发展工作规划。充分发挥苍溪旅游资源优势,推动中医药健康服务和旅游产业有机结合,创新旅游业与中医药健康服务业融合发展的新理念和新模式。重点发展中医药养生体验旅游、中医药文化体验旅游、中医药观光旅游。
三、职责分工
(一)县发改局:将中医药工作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规划。统筹全县中医药服务事业发展。
(二)县卫计局:牵头做好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复审工作。将中医药工作纳入卫生事业发展规划。落实县政府对县中医院在投入上予以倾斜的政策,完善有利于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补偿机制。建立中医药服务工作考核机制,并纳入对其管理人员年度工作考核目标。把中医药纳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全科医生培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基层卫生重点项目建设以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方面,统筹考虑、统一安排。建立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人员适宜技术培训,提高中医药服务水平。
(三)县财政局:将中医事业费实行财政预算单列,近3年中医药事业费均占全县政府卫生事业费的10%以上,或近3年中医药事业费均占全县政府卫生投入8%以上且年均增长比例高于卫生事业费的增长比例。中医药事业费用于中医药基础条件建设、服务能力建设、人才培养等工作。除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之外,应有用于其它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的经费。
(四)县人社局:加大中医药人才引进力度,将符合条件的中药(含中药饮片、中成药、中药制剂)和中医诊疗项目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中充分发挥中医药的作用,引导参保人员选择应用中医药服务。将县中医医院纳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将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中医科和村卫生室提供中医药服务作为纳入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必备条件。制定降低中医药服务起付线、提高补偿比例等鼓励政策,补偿比例提高不少于10个百分点。
(五)县农业局:制定全县中药材产业发展规划,落实好中药材产业发展政策激励措施,制定中药材产业发展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六)县市场监管局:加强全县医疗机构和药品市场的中药饮片、中药制剂及中医药医疗器械等质量监管。
(七)各乡镇人民政府:将中医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建立政府与相关部门共同推动中医药工作的协调机制,支持和帮助卫生院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组织推进辖区迎接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复审相关工作。
四、工作步骤
(一)筹备阶段(2018年3月15日—4月15日)。对照《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评审细则》《四川省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产业建设补充标准》,对我县农村中医药工作进行总结和自评,查找差距,提出整改方案,并向省中医药管理局提出复审申请。成立复审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制定复审工作实施方案,对照建设标准加强督导和指导,明确目标,落实分工。
(二)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4月15日—5月10日)。召开迎接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复审动员会议,研究部署复审工作,明确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复审的要求、步骤及保障措施;组织县级有关部门和医疗机构学习《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检查评估细则》《四川省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产业建设补充标准评审细则》。
(三)实施阶段(2018年5月10日—7月31日)。复审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各乡镇政府按照《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评审细则》《四川省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产业建设补充标准评审细则》内容和要求,逐条逐项抓落实。
(四)评估验收阶段(2018年8月1日—9月30日)。对照《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评审细则》《四川省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产业建设补充标准评审细则》自评和督导检查情况,针对薄弱环节,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措施,限期加以整改,使各项工作达到标准要求,迎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考评组对我县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的复审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四川省中医药条例》以及国家、省市县关于扶持和发展中医药事业的意见要求,将中医药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本地区中医药事业发展。各乡镇要成立迎接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复审组织机构,研究部署相关工作。
(二)统筹协调,合力推进。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共同推进全国基层中医药先进单位复审工作。县卫计局作为迎接复审工作的主要实施部门,要对中医药工作实施统一规划,经常性开展督促指导;县发改局、县教科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农业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认真落实各项保障措施。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利用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大对中医药工作的宣传力度,认真宣传国家、省市县有关中医药改革与发展相关政策;在社区、医院等建立中医药工作的宣传阵地,积极普及中医药知识,向人民群众广泛宣传中医药文化的内涵、中医药防病治病的理念,提高人民群众利用中医药进行防病治病、自我保健的意识和能力。
附件:苍溪县迎接全国基层中医药先进单位复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苍溪县迎接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
复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杨 梅 副县长
副组长:吴从康 县卫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领导小组成员由县政府办公室、县委宣传部、县委编办、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卫计局、县教科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农业局、县文广新局、县市场监管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县中医医院主要负责同志组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卫计局,由县卫计局副局长雷广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联系电话:6293629。复审工作通过后,领导小组自然撤销。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