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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建设用地将“增存挂钩”
时间:2018-08-02 来源:信息中心 打印 关闭本页

为积极促进节约集约用地,以土地利用方式转变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自然资源部近日发布通知,提出大力推进土地利用计划“增存挂钩”。

通知明确,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分解下达新增建设用地计划,要把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数量作为重要测算指标,逐年减少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多和处置不力地区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安排。对于处置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两项任务均完成的省份,国家安排下一年度计划时,将在因素法测算结果基础上,再奖励10%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任一项任务未完成的,核减20%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记者 朱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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