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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苍溪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4-01-02 来源:县政府信息中心 打印 关闭本页

 

 

苍府办发〔201378

 

 


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苍溪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苍溪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1月22

苍溪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实施 方 案

 

为促进我县县级公立医院持续健康发展,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切实解决全县群众看病贵、看病难等问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33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办发〔20134号)和《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广府办发〔201354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部署和要求,以破除“以药补医”为关键环节,以改革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和运行体制为切入点,完善政策措施,优化医疗资源配置,落实各项惠民便民措施,统筹县域医疗卫生体系发展,切实维护公立医院公益性质,为全县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廉价的医疗卫生服务,努力解决全县居民看病就医问题,建立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使广大人民群众最大限度享受到改革带来的实惠。

二、主要目标

统筹推进我县公立医院监管、补偿、人事分配、价格、采购机制和医保支付制度等综合改革。通过综合改革,大力发展和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建立起体制合理、机制灵活、布局合理、规模适当、结构优化、层次分明、功能完善、运行高效的公立医院服务体系,提高公立医院服务水平和能力,构建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促进城乡均衡发展,力争使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以上,患者满意度90%以上,实现“小病不出乡镇,大病不出县城,预防在基层”的目标。

三、基本原则

我县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坚持政府主导、惠民利民,统筹兼顾、效率优先,立足县情、稳步发展的原则。

四、实施范围

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第二人民医院。

五、主要内容

(一)完善服务体系

以县级公立医院为中心,完善县域急救服务体系,建立院前急救体系,探索成立区域检查检验中心、区域医学影像中心以及实行后勤服务外包等;发挥县级公立医院在县域内的医疗卫生中心和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龙头作用,并与上一级城市大医院协作,负责全县医、教、研和县域居民基本医疗服务,开展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和危急重症病人救治,重大疑难疾病接治与转诊;承担部分公共卫生服务及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救治;推广应用适宜医疗技术,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提供培训和技术指导;探索建立县级医院向乡镇卫生院轮换派驻院长和骨干医师制度,形成优质医疗资源流动长效机制,使一般常见病、慢性病、康复等患者下沉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逐步形成基层首诊、分级医疗、双向转诊的医疗服务模式;坚持中西医并重,鼓励和引导医疗机构之间相互协作、优势互补、有序竞争、共同发展。人员配备按有关规定确定

(二)改革补偿机制

1.取消药品加成。改革“以药补医”机制,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实行所有药品(中药饮片除外)零差率销售,医院由此减少的合理药品加成收入,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和政府补助等途径予以补偿。

2.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原则,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政府出资购置的大型医用设备按不含设备折旧的成本制订检查治疗价格,合理提高中医和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诊疗费、护理费、手术费等医疗服务价格,使医疗机构通过提供优质服务获得合理补偿。严禁医院贷款或集资购买大型医用设备,已贷款或集资购买的大型医用设备原则上由政府回购,回购有困难的限期降低价格。价格调整要遵循总的医疗收费降低、患者负担减轻的原则,以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后减少的合理收入为基础,确定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的总额,并与医保支付政策相衔接。提高的医疗技术服务收费按规定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报销范围。

3.落实政府投入政策。充分发挥政府公共财政的积极作用,切实履行县政府对所办公立医院的出资责任,全面落实对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及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政策性亏损补贴、承担公共卫生任务和紧急救治、支边、支农等公共服务的投入政策,并逐步建立财政补助稳定增长机制,增幅不低于经常性财政支出增长幅度,不断提高对公立医院的财政补助标准。严禁公立医院未经政府批准通过贷款、集资、赊欠等方式举债进行基础设施建设。

4.改革医保支付方式。落实医保基金收支预算管理,建立医保对统筹区域内医药费用增长的控制机制,制定医保基金支出总体控制目标和医药费用控制分级评价体系,逐步推行按病种、按人头、按服务单元等付费方式改革,建立完善医保经办机构和医疗机构的谈判协商机制与风险分担机制,逐步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公立医院通过谈判方式确定服务范围、支付方式、支付标准和服务质量要求。医保支付政策进一步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倾斜,鼓励使用中医药服务,引导群众合理就医,促进分级诊疗制度加快形成。加强对“三保”(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基金的监督管理。坚决打击和查处截留、挤占、挪用、虚报、冒领。

5.规范药械采购供应。建立县药品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公立医院严格按照全省药品和高值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实行“三统一”管理,即按规定通过省采购平台实行网上统一采购、统一配送,药款通过县卫生集中支付核算管理中心统一结算。公立医院要优先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含省补充品种),基本药物使用品种数及金额不得低于医院药物使用总品种数和总金额的35%45%,并逐步提高使用比例。坚决治理药品、器械及耗材采供、使用中的商业贿赂行为。

6.做好债务化解。对3所改革试点公立医院的债务,经审计、财政部门核定后,根据债务形成原因,采取分类处理的办法,以医院偿还为主,县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偿债资金。

(三)改革人事分配制度

1.创新编制和岗位管理。探索实行公立医院编制备案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医院功能、工作量和医院级别所应配备的床位、医护人员比例等因素,按照“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有增有减”的原则,科学合理确定人员编制。

2.深化用人机制改革。探索医院用人机制改革,推行卫生人才自主录用和调配机制。按规定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坚持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灵活用人机制;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3.完善分配激励机制。完善医院内部收入分配激励机制,提高公立医院人员经费支出占业务支出的比例,收支结余着重于改善医务人员待遇,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将医务人员工资收入与医疗服务技术水平、质量、数量、成本控制、病人满意度等考核结果挂钩,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同工同酬。收入分配向临床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作出突出贡献和短缺人员倾斜,适当拉开差距。

(四)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1.建立法人治理结构。按照协调、统一、高效的要求,深化管理体制改革,大力推进政事分开、管办分开。成立县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医管会”),作为县级医院管理的决策机构,负责推进县级医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改革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决策县级医院发展规划、章程拟订和修订、财务预决算、重大业务、院长选聘与薪酬制度等重大事项,审定县级医院绩效考核、资产运营和年度工作报告以及其他按规定应负责的人事管理等方面的职责。在县卫生行政部门设立相对独立的县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医管办”),承担医管会日常工作,监督医院运行。医院院长由医管会聘任;副院长由院长推荐提名,经考核后由医管会聘任。建立院长负责制,院长负责医院日常运行管理,实行院长任期目标责任考核制,建立院长收入分配激励和约束机制。落实医院自主经营管理权,医院执行医管会的决策,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和人事管理权、内部机构设置权、副职推荐权、中层干部聘任权、收入合理分配权、年度预算执行权等自主经营管理权,重大决策须经医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

2.优化内部运行管理。健全公立医院内部决策执行机制,探索建立医疗和行政分工协作运行管理机制,推进公立医院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立以成本和质量控制为中心的管理模式,严格执行医院财务会计制度,探索实行总会计师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实施内部和外部审计。

3.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建立以公益性质和运行效率为核心的公立医院绩效管理体系与考核制度,制定具体绩效考核指标,建立严格的考核制度。

4.强化行业主管职责。县卫生局履行县域医疗卫生机构的统一规划、准入和监管等行业管理职能,负责建立完善县级医疗机构、人员、技术、设备的准入和退出机制,健全医疗服务标准、规范和质量评价体系,加强医疗服务行为、质量安全和医疗卫生机构运行监测监管。建立院长培训考核体系,组织开展院长职业化、专业化培训,进一步提升公立医院院长的政治素质和职业水平,更好地适应公立医院改革新形势和现代医院管理要求。

(五)提升医疗服务能力

1.合理配置医疗资源。针对我县卫生事业“发展不足、发展滞后”的现状,以及县级医疗机构普遍存在的“门诊拥挤、检查排队、住院候床、手术等待”等问题,根据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服务需求,及时制定或修订我县公立医院建设计划。在大力发展民营医疗机构的基础上,适当启动部分公立医院新建、扩建、改建工程。

2.提高技术服务水平。编制公立医院重点专科发展规划,大力支持专科建设。重点加强重症监护、血液透析、新生儿、病理、传染、急救、职业病防治和精神卫生,以及近3年县外转诊率排名前4位的病种所在临床专业科室的建设。做好宫颈癌、乳腺癌、终末期肾病血液透析等重大疾病的救治和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等复杂疑难疾病的筛查转诊工作。推广应用适宜医疗技术,适当放宽二、三类相对成熟技术的机构准入条件,切实提升公立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根据实际情况和按病种付费要求,制定实施适应基本医疗需求、符合试点医院实际、采用适宜技术的临床路径,病种数量不少于50个。

3.加强信息化建设。按照统一标准,建设以电子病历和医院管理为重点的县级医院信息系统,功能涵盖电子病历、临床路径、诊疗规范、绩效考核及综合业务管理等,与医疗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衔接,逐步实现互联互通。2013年底前实现试点医院与三级医院建立完善远程医疗服务网络,与50%的乡镇医疗机构建立远程医疗服务网络,力争达到四川省数字化医院建设标准。

4.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制定激励措施引导经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生到公立医院就业。积极培养和引进县域学科带头人,鼓励和吸引城市大医院在职或退休的骨干医师到公立医院执业,通过政府给予政策支持、职称晋升、荣誉授予等措施,吸引和鼓励优秀人才到县级医院长期执业逐步实现新进入县级医院的医务人员,必须具备相应执业资格。临床医师应当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加强对基层医疗服务机构的技术帮扶指导和人员培训,通过开展纵向技术合作、人才流动、管理支持等多种形式,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整体效率,形成优质医疗资源长效流动机制。县级公立医院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医务人员进行专项培训和定期轮训,加强与城市三级医院危重病例远程会诊、重大疑难病例转诊工作。推进远程会诊系统建设,积极开展远程会诊、教学、示范手术,2013年底,50%的乡镇实现远程诊疗。

5.推进临床路径管理。将推进临床路径管理作为提高医护人员的临床诊断和治疗水平,推动医疗质量持续改进、规范临床诊疗行为的重要内容,抓实抓好。全县所有公立医院都要推行临床路径试点工作。

(六)深化惠民便民措施

1.改进就医服务。全面落实“三好一满意”活动要求,建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模式,改善服务态度,杜绝生、冷、硬、顶、推现象,为患者提供温馨的全程服务。严格落实首问、首诊责任制,认真实施手术及术中方案变更、特殊检查、特殊治疗、贵重药品使用告知制度,着力加强医患沟通,让患者充分了解自身病情、用药选择、诊疗程序、检查项目和收费标准等事项。通过设立医疗服务随访热线、发放满意度调查表、上门回访等多种形式,关心患者康复,征求群众意见,及时改进工作。全县公立医院开展预约诊疗工作,便民门诊、双休日门诊、节假日门诊均达到100%,充实门诊力量,提高接诊能力,全面缓解挂号排队时间长、看病等候时间长、取药排队时间长,医生检查诊断时间短的问题。拓展门诊手术、日间手术。能在门诊做的手术尽量不住院,缩短患者平均住院日,提高床位使用效率。

2.优化诊疗流程。整合门诊资源,改进就医流程,全面缩短病人候诊、等待检查结果、等待化验报告时间。做到办理入院手续后有专人将患者送到病房,办理出院手续后有专人送出病房;工作日和节假日都能及时为患者办理出院结算手续,出院结算金额要准确、无误,钱账相符,病区要积极创造条件为患者提供预约出院结算服务,患者出院力争做到零等候。

3.推进优质护理。按照“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的标准和要求,大力推进护理模式改革,继续推行责任制整体护理工作模式,为患者提供全面、全程、专业、人性化的护理服务。加强护理内涵建设,提高专科护理水平,积极开展延伸服务。公立医院全面开展优质护理服务,覆盖所有病区和80%以上的病房。

4.加强医药费用控制。强化医院内部管理,认真实行病历和处方点评制度,严格规范医师诊疗行为,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使用抗生素,依规收费。

5.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认真实施《四川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暂行办法》,健全完善医疗风险分担机制和患者投诉处理机制,加强医患沟通。强化县“医调会”职能职责,充实调解员队伍,完善工作运行机制,加强调解室规范化建设,将医患纠纷纳入“大调解”工作体系规范管理,依法打击“医闹”,推进“平安医院”创建活动,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

(七)完善监管机制

1.加强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质量、安全、行为等的监管。治理过度诊疗,开展县级医院医药费用增长情况监测与管理,及时查处为追求经济利益的不合理用药、用材和检查等行为。

2.加强医德医风建设。认真实行医德医风考核制度、医疗卫生行业有奖举报制度、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良行为记录制度,强化医务人员警示教育。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医管办、卫生监督部门对其开展监督检查,将其与医务人员的职称晋升、职务晋升、评先评优、选拔重用和绩效工资直接挂钩。

3.发挥医保机构调控监督作用。采用基本医保药品目录备药率、使用率及自费药品控制率、药品占比、次均费用、住院率、平均住院日等指标考核,加强实时监控,考核结果与基金支付等挂钩。

4.加强医院内部管理。规范医师处方行为,合理使用抗生素,在加强医疗质量控制的基础上,大力推进同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

5.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联动,加强医疗服务收费和药品价格监督检查,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6.推进医院信息公开。公布医院年度财务报告以及质量安全、费用和效率等信息,接受单位职工和社会监督。

(八)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

高度重视中医药工作,巩固和发展“全国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成果。针对县内主要疾病,积极利用中医药资源,充分发挥中医简便验廉的特点和优势,提高辨证论治水平。认真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持和指导,促进中医药进基层、进农村,为群众防病治病。加强公立医院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落实对中医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

六、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31115日前)。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全方位宣传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的意义,营造良好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31130日前)。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包括财政投入、医疗服务、药事服务价格调整、医院管理、院长任用、人事分配等制度。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保证进度,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任务。

(三)总结评估阶段(2013121日至2014630日)。开展调研,全面总结评估我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分析和解决改革中出现的问题,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长效监管机制,推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任务重、难度大,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其复杂性和艰巨性,坚持先易后难、突出重点、稳步推进的原则,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为加强工作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以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县委宣传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卫生局、县监察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县审计局、县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和试点公立医院负责人为成员的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由县卫生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联系电话:5222894

(二)密切协调配合。县卫生局是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的牵头单位,要充分发挥主管部门职能作用,积极组织协调各项改革工作;做好县域卫生规划和县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制定指导工作,加强行业监管、临床专科建设、医院信息化建设和医疗质量管理;建立县级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出台相关指导意见,探索建立县级公立医院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制度;出台加强医药费用的监管控制管理办法,督导落实城市三级医院对口支援、骨干人才到三级医院培养、开展优质护理服务、临床路径试点工作和便民门诊服务。县发展和改革局要加强政策研究,努力构建科学、合理的医药价格形成机制;要做好公立医院规范化标准制定和规划的审定;负责基本建设和大型设备项目投入的争取;组织实施国家、省市深化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统筹推进医药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制定全县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政策;做好全县医疗保障药品、基本药物价格和非盈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的审定和监管工作。县委编办要指导做好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根据试点医院规模核定机构编制并适时动态调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指导做好公立医院人力资源规划和开发利用工作,推进医疗保障支付制度改革;做好人事制度和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指导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审核改革实施方案;要加快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县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和基本医疗保障费用直接结算工作,促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顺利推进。县民政局要做好民政救助政策的落实,配合社保、新农合对符合条件的患者进行救助,确保应保尽保。县监察局要加强对药品、医药耗材采购等环节的监管,预防商业贿赂的发生。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其他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健康发展。

(三)强化财力保障。县财政局要加大卫生投入力度,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落实投入补偿政策,支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要做好县级公立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发展、离退休人员费用保障和政策性亏损补贴各项工作;要进一步完善县级公立医院财务会计制度,规范预算管理和收支管理,加强医院资产和资金管理,督促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健全财务分析和报告制度,加强县级公立医院财务监管;建立社会多方参与的监管制度,充分发挥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监督作用。县审计局要对政府投入的各项资金进行跟踪审计,确保专项资金合理使用,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四)深入宣传发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关系广大群众和医务人员切身利益,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政策解读,广泛宣传改革的重大意义和主要政策措施,积极引导社会预期。县委宣传部要做好舆论引导,宣传和解读改革的政策措施和目标。县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要全力配合县委宣传部做好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宣传报道工作,为深化公立医院改革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五)强化督导检查。县卫生局要会同县政府目标管理督查室加强对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全程监管,认真总结经验,借鉴学习先进地区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注重阶段评估考核,努力做到“事前有计划、执行有监管、效果有评估”,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

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

  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1月22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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