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府办发〔2013〕80号
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新修订的苍溪县抗旱应急预案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新修订的《苍溪县抗旱应急预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苍溪县抗旱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增强干旱风险意识,提高抗旱应变能力,切实做好旱灾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努力将旱灾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广元市抗旱预案》和《苍溪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范围内旱灾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1.4 工作原则
2 组织机构和职责
2.1 指挥部及职责
成立苍溪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统一负责全县抗旱应急工作。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指挥长,县人武部、县水务局、县政府应急办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指挥长,成员由县人武部、县政府办公室、县监察局、县农工委、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县民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环保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和园林局、县畜牧食品局、县扶贫开发和移民工作局、县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县水务局、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县卫生局、县安监局、县农机局、县旅游局、县供销联社、县气象局、县公安消防大队、苍溪供电公司、人寿保险苍溪支公司、人保财险苍溪支公司、电信苍溪分公司、移动苍溪分公司、联通苍溪分公司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执行国家抗旱工作方针、政策,监督检查预案的实施情况;在上级抗旱指挥部的指导和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组织、指挥、监督全县旱灾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对全县抗旱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救援物资等进行统一调度。
2.2 办公室及职责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水务局,由县水务局有关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联系电话:5222711)。
主要职责:负责全县抗旱工作的组织协调,收集、核实、汇总、评价全县旱情及抗旱工作,按程序及时向省、市有关部门上报情况。
2.3 指挥部成员单位及职责
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全县抗旱救灾工作中重大事项的综合协调,适时组织新闻发布会。
县人武部:负责组织民兵参加抗旱救灾工作。
县监察局:负责全县抗旱救灾工作的监督检查。
县农工委:协调有关单位做好农业救灾和恢复生产工作。
县水务局:掌握全县水利工程蓄水保水情况,做好用水计划;对水资源进行统一调度管理,对城乡饮水安全情况进行监测和预测分析;负责全县抗旱水源工程建设,积极推广抗旱新技术;在指挥长和副指挥长的指挥下协调有关工作。
县公安局: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抗旱物资及破坏抗旱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因抗旱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维护抗旱救灾秩序。
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抗旱及灾后重建项目的规划、争取和评审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保障抗旱经费,监督抗旱经费物资的使用和管理。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全县因灾失业人员的再就业工作。
县民政局:组织协调灾区救灾工作,负责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
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负责对全县工业用水情况进行预测分析,确定各类不同等级干旱条件下工业用水定额及因旱需要停产的企业。
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负责全县教育系统的抗旱救灾工作和学校的饮水安全工作。
县卫生局:针对不同等级旱情制定并组织实施相应的防疫防病和医疗救护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确保道路交通畅通,做好抗旱物资及抗旱设备的运输。
县农业局:负责对全县农作物种植情况进行统计,提供农作物受灾情况,并提出相应的技术方案;推广应用抗旱节水农作物栽培技术;负责农作物种子的储备和调剂。
县林业和园林局:负责对全县森林分布情况进行统计,提供林木受灾及生态需水情况,并提出相关对策和意见。
县畜牧食品局:负责全县畜牧业生产的抗旱救灾工作,搞好动物疫病防控。
县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负责组织开展抗旱宣传工作。
县安监局:协调处理旱灾期间安全生产事故,做好有关事故信息的报送工作。
县农机局:搞好抗旱救灾农业机具的调配和电力提灌站的运行管理。
县供销联社:负责协调化肥、农膜等抗旱农用物资的市场供应,配合做好全县抗旱救灾工作。
县政府应急办:负责收集、汇总上报旱灾及抗旱救灾工作信息,协调救灾事宜。
县气象局:负责旱灾气候信息的预测、预报,组织开展人工增雨作业。
县公安消防大队:在指挥部的领导下参与抗旱救灾工作。
苍溪供电公司:负责供电线路的检查维修,保障抗旱电力供应。
人寿保险苍溪支公司:负责组织调查灾情和保险理赔工作。
人保财险苍溪支公司:负责组织调查灾情和财产保险的理赔工作。
电信苍溪分公司、移动苍溪分公司、联通苍溪分公司:负责保障全县抗旱救灾工作的通讯畅通。
3 干旱等级划分
以干旱持续时间、旱期降雨量为依据,干旱等级依次划分为轻度干旱(Ⅳ级)、中度干旱(Ⅲ级)、严重干旱(Ⅱ级)和特大干旱(Ⅰ级)。
苍溪县干旱分类标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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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旱指标 |
春旱 (3—4月) |
夏旱 (5—6月) |
伏旱 (7—8月) |
秋旱 (9—11月) |
冬旱 (12—2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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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度干旱 |
旱期连续天数 |
30—39天 |
20—29天 |
20—29天 |
30—39天 |
30—39天 |
|
日均降水量(mm) |
0.5—0.8 |
1.2—1.5 |
1.4—1.8 |
|
| |
|
降水量距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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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
≤-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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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度干旱 |
旱期连续天数 |
40—49天 |
30—39天 |
30—39天 |
40—49天 |
40—49天 |
|
日均降水量(mm) |
0.5—0.8 |
1.2—1.5 |
1.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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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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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水量距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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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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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干旱 |
旱期连续天数 |
50—59天 |
40—49天 |
40—49天 |
50—59天 |
50—59天 |
|
日均降水量(mm) |
0.5—0.8 |
1.2—1.5 |
1.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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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水量距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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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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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大干旱 |
旱期连续天数 |
60天以上 |
50天以上 |
50天以上 |
60天以上 |
60天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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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均降水量(mm) |
0.5—0.8 |
1.2—1.5 |
1.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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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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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水量距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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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20 | |
3.1 轻度干旱(Ⅳ级)
(1)达到轻度干旱标准且有继续加重的趋势,根据气象预测短期内灾情难以自行缓解。
(2)全县或区域内大面积连续15天以上无降雨,作物受旱面积占全县或区域播种面积10%—30%,旱情对农作物正常生长和人畜饮用水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
3.2 中度干旱(Ⅲ级)
(1)达到中度干旱标准且有继续加重的趋势,根据气象预测短期内灾情难以自行缓解,采取轻度干旱防御措施已难以达到预期效果。
(2)全县大面积连续25天以上无降雨,作物受旱面积占全县或区域播种面积31%—50%,旱情对农作物正常生长和人畜饮用水造成较大影响。
3.3 严重干旱(Ⅱ级)
(1)达到严重干旱标准且有继续加重的趋势,根据气象预测短期内灾情难以自行缓解,采取中度干旱防御措施已难以达到预期效果。
(2)全县大面积连续40天以上无降雨,作物受旱面积占全县或区域播种面积51%—80%,旱情对农作物正常生长造成严重影响;城镇缺水率达20%—30%,农村人畜饮用水发生困难。
3.4 特大干旱(Ⅰ级)
(1)达到特大干旱标准且有继续加重的趋势,根据气象预测短期内灾情难以自行缓解,采取严重干旱防御措施已难以达到预期效果。
(2)全县大面积持续60天以上无降雨;作物受旱面积占全县或区域播种面积的80%以上,旱情对农作物正常生长造成极大影响;城镇缺水率达30%以上,农村人畜饮水面临严重困难,全县社会经济发展遭受严重影响。
4 旱情监测预报和预警
4.1 监测预报责任
县气象局应对旱情天气进行监测和预报,并及时将结果报送指挥部办公室,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县农业局、县水务局、县政府应急办、县气象局等部门汇集各方面情况进行综合会商分析,预测干旱发展趋势,提出应对措施,并报指挥部和县政府。
4.2 监测预报内容
(1)县气象局负责提供干旱发生情况及下一阶段气象形势的预测分析;
(2)县农业局负责提供农作物受灾情况、需水情况及预测分析;
(3)县林业和园林局负责提供林木受灾情况、需水情况及预测分析;
(4)县水务局、县农机局负责提供水利工程蓄水、农村人畜饮水和机电提灌站提水等情况,掌握社会各方面的用水需求和用水动态,做好抗旱水源的管理工作;
(5)县卫生局负责提供疫病发生情况及预测分析;
(6)县畜牧食品局负责提供畜禽疫病发生情况及预测分析。
4.3 信息报告交换制度
建立旱情、灾情及抗旱应急工作动态等信息报告制度。
(1)旱灾情况必须按规定及时上报,不得拖延,上报情况必须真实准确,严禁谎报、瞒报。旱灾信息主要包括:干旱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受旱范围、影响人口;对工农业生产、城乡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目前已采取的措施和需解决的问题等。
(2)各乡镇应定期向指挥部办公室(电话:5222711,传真:5229723)和县政府应急办报告灾情(电话:5222402,5222422,传真:5232709),轻度干旱和中度干旱每周报告一次,严重干旱和特大干旱每天报告一次,特殊情况按当时规定执行。
(3)县级有关部门应将灾情及时报告县政府并抄送县政府应急办;县政府应急办在经县政府同意后向市政府应急办报告并向社会公布。
(4)县级有关部门应定期集中对所收集灾情进行研究、分析、整理,由县政府应急办形成综合信息上报。
4.4 预警预期
5 应急响应
5.1 轻度干旱(Ⅳ级)
县气象局做好旱情监测、预报工作,掌握旱情变化;县水务局、县农机局做好机泵站维修、渠道整修及抗旱水源管理等工作,掌握社会各方面用水需求和用水动态;县农业局适时组织调整种植结构,推广旱作农业新技术;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发动当地群众积极抗旱;各水利抗旱服务队组织开展抽水抗旱工作。
5.2 中度干旱(Ⅲ级)
在轻度干旱的基础上,密切关注旱情变化,定期分析旱情;组织出动提水抗旱设备抗旱保苗;根据情况决定是否采取人工增雨措施;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动用救灾化肥、种子等救灾物资;县水务局做好抗旱水源的管理工作,对水利工程现有水量进行合理安排调度,确保灌区大面积的农业用水;各水利抗旱服务队积极参与抗旱,搞好受水点的抽水服务。
5.3 严重干旱(Ⅱ级)
在中度干旱的基础上,分析灾情发展趋势,通过政府公告或新闻媒体向全社会通报旱情;对水资源进行优化配置,制订严格的用水计划;组织车辆运水,保证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农田灌溉用水由县水务局根据灾害发展趋势统一调度,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擅自在骨干水利工程中取水;县气象局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机会实施人工增雨措施;县卫生局负责做好灾区疫情监测和预防,防止发生疫情;县畜牧食品局负责做好灾区畜禽疫病监测,防止畜禽疫病流行;县农业局全力指导农民群众适时补栽,努力降低旱灾损失;各乡镇及县级有关部门组成抗旱服务小组到各村组开展抗灾自救工作,发动群众全面参与抗旱。
5.4 特大干旱(Ⅰ级)
在严重干旱的基础上,宣布进入全民紧急抗旱状态;强化抗旱水源科学调度和用水管理,动员全县各界力量做好抗旱救灾工作;启动应急水源、应急限水、应急调水、应急送水等各项应急抗旱措施,组织临时提水抗旱设备,在保证城乡居民生活用水的前提下抗旱保苗;农田灌溉用水由县水务局根据灾害发展趋势统一调度,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擅自在水利工程及天然水域取水;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对高耗水企业进行限制或暂停生产;县供排水公司对部分高耗水行业暂停供水;请求省政府提供增雨作业帮助;在确保社会稳定的前提下,组织群众开展生产自救,改种耐旱作物,努力把旱灾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6 应急保障
6.1 信息保障
电信苍溪分公司、移动苍溪分公司、联通苍溪分公司保障防汛抗旱信息优先畅通,保障气象、水文、旱情、灾情信息及时传递。在紧急情况下,指挥部可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及其它通讯方式发布信息,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6.2 队伍建设
各级各部门分别成立抗旱队伍,指挥部组织动员工矿企业、社会团体、个人参与抗旱救灾,发挥集体优势,采取多渠道抗旱救灾。
6.3 资金保障
年度抗旱资金列入县财政年初预算。县财政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民政局、县水务局等有关部门负责救灾资金的筹措和落实,做好救灾资金、捐赠款物的分配、下拨,指导、督促灾区做好救灾款的使用。金融机构负责救灾、恢复生产所需信贷资金的落实。
6.4 物资保障
指挥部和县政府应急办制定专门物资储备政策,按规范储备一定的抗旱物资。县供销联社应储备一定数量的化肥、农药、农膜等物资,县农业局应储备一定数量的各类品种的种子,及时规划调整储备物资品种,提高科技含量。
6.5 应急演练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县政府应急办制定方案,将抗旱应急演练纳入全县一年一度的综合应急演练范围。通过演练增强全县人民的抗旱救灾意识,提高应急抢险队伍的综合能力,建立联动机制,提高对各类旱情的处置水平。
7 抗旱效果评价与善后工作
7.1 效果评价
抗旱工作结束后,指挥部办公室应对抗旱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和评价,并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形成专题汇报呈县人民政府。
7.2 善后工作
8 附则
8.1 本预案的干旱等级标准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8.2 本预案由县水务局负责解释,并根据情况适时修订,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应根据本预案,制定本区域、本行业的抗旱应急预案。
8.3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苍溪县抗旱应急指挥部成员名单
附件
苍溪县抗旱应急指挥部成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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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 |
单位、职务 |
联系电话 |
|
指挥长 |
安宗明 |
副县长 |
5223232 13980161306 |
|
副指挥长 |
陈大凯 |
县水务局局长 |
5222801 13808126283 |
|
杨天才 |
县政府应急办主任 |
5222223 13508066156 | |
|
成 |
杨锦成 |
县公安局副局长 |
5203016 13308124566 |
|
何长军 |
县人武部副部长 |
5285080 13981271287 | |
|
王金元 |
县政府办公室机关党委书记 |
5222401 13881217604 | |
|
罗国辉 |
县监察局副局长 |
5222212 13981256663 | |
|
纪 进 |
县环保局总工程师 |
5288880 13981207027 | |
|
孙 华 |
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总规划师 |
5222082 13548466777 | |
|
彭 荣 |
县农业局总农艺师 |
5222981 13808126022 | |
|
侯化欣 |
县畜牧食品局总兽医师 |
5220311 13568376691 | |
|
杨德清 |
县供销联社主任 |
5222752 13981200173 | |
|
陶书奎 |
县农机局局长 |
5222833 13980166896 | |
|
王永生 |
县财政局副局长、综改办主任 |
5222855 13908126270 | |
|
杨琼华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
5222038 18981252277 | |
|
陶书华 |
县农工委副主任 |
5222529 13208397565 | |
|
张 鹏 |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县交战办主任 |
5264130 18683995333 | |
|
刑小川 |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
5222221 13908126710 | |
|
牛超荣 |
县民政局副局长 |
5222614 13518336788 | |
|
周喜全 |
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
5222895 13981217952 | |
|
陈 权 |
县林业和园林局副局长 |
5222754 13808126188 | |
|
杨 洪 |
县卫生局副局长 |
5222894 13908126005 | |
|
杨文生 |
县水务局党组书记、副局长,县防汛抗旱办主任 |
5222011 13881250321 | |
|
崔成孝 |
县扶贫开发和移民工作局副局长 |
5222444 13551647888 | |
|
赵舒彦 |
县旅游局副局长 |
5225585 13881277999 | |
|
罗合修 |
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纪检组长 |
5222239 13981276699 | |
|
曾义祥 |
县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纪检组长 |
5222283 13881276531 | |
|
梁仕勇 |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纪检组长 |
5222850 13808125965 | |
|
欧维满 |
县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 |
5222019 15883996999 | |
|
何荣志 |
县气象局局长 |
5262022 13881297768 | |
|
李大尉 |
苍溪供电公司总经理 |
5222084 13981221861 | |
|
罗 华 |
人寿保险苍溪支公司经理 |
5223637 13980165887 | |
|
冉晓东 |
人保财险苍溪支公司经理 |
5223326 13908126892 | |
|
张家荀 |
电信苍溪分公司经理 |
5222447 18981201721 | |
|
龙 飞 |
移动苍溪分公司经理 |
6185506 13980157777 | |
|
姜 斌 |
联通苍溪分公司经理 |
5030131 18608398881 | |
|
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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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主任 |
杨文生 |
县水务局党组书记、副局长,县防汛抗旱办主任 |
5222011 13881250321 |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