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府函〔2013〕67号
苍溪县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设立八庙镇玉皇观等9个
社区居委会的批复
八庙镇、河地乡、新观乡、白山乡、黄猫乡、桥溪乡、石门乡、中土乡、双河乡人民政府:
一、设立八庙镇玉皇观社区居委会。管辖范围为:东起玉树村6组住户张金安家,西至和平村1组住户张华安家,南起玉树村5组住户王锦祥家,北至高观山山脚。
二、设立河地乡两河口社区居委会。管辖范围为:东起庄子村一组,西至玉宝村五组岩脚,南起玉宝村五组住户冯泽志大水沟,北至农机站加油站。
三、设立新观乡和平社区居委会。管辖范围为:东起向阳村大石板,西至天宝村杀猪垭,南起向阳村二扁岩,北至轿顶村国有林。
四、设立白山乡龙凤社区居委会。管辖范围为:东起青龙寨自来水取水沟,西至宝寨公路,南起白山火炮厂,北至蚕丝村2组骑垭田。
五、设立黄猫乡朝阳社区居委会。管辖范围为:黄猫村1组、2组。
六、设立桥溪乡苍桥社区居委会。管辖范围为:东起超限检测站,西至小桥溪,南起松江河,北至近水村边界。
七、设立石门乡龙兴社区居委会。管辖范围为:东起新供水站,西至杨河村4组牛家山岩脚,南起元石路三岔路口,北至关门石沟中心。
八、设立中土乡福兴社区居委会。管辖范围为:东起麻溪村2组倒栽庙,西至裕兴村6组观音寺,南起麻溪村1组吴家岩,北至裕华村5组水厂。
九、设立双河乡双河社区居委会。管辖范围为:东起地灵村五组,西至国庆村二组,南临阆中市龙泉镇,北至天灵村一组。
苍溪县人民政府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
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
县级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