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府函〔2012〕5号
苍府办函〔2013〕116号
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切实做好暴雨洪灾灾后农房重建和困难
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一)切实抓好过渡安置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要迅速组织力量,对本辖区受灾群众居住情况进行再摸排再明确,必须将受灾群众从危房中搬出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组织受灾群众采取投亲靠友、租住房屋或临时借住村委会、学校的空置房屋等措施,妥善、迅速安置到位,坚决不能出现有受灾群众还居住在临时帐篷中过冬的情况。同时,要按照相关政策规定落实好过渡安置补助。
(二)全面加快农房重建工作。按照“政府组织、农民自建”的原则,各乡镇要积极引导重建农户不等不靠、自力更生、自主建房。县国土、水务、建设、经信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协调落实好农房重建所需的宅基地、砂石、建材、用电、用水等要素保障。要按照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首先满足最基本的住房需求,确保必须重建的受灾户搬进新居过春节。
(三)认真搞好特困户帮扶工作。对于特别困难、确无能力重建农房的特困户,各乡镇要采取“一户一策”的办法落实好帮扶方案。要通过适当提高补助标准、部门帮扶、邻里帮助、社会捐助等多种渠道筹集重建资金、建材,迅速确定房屋重建方案。对于重度残疾人、五保户等特困户,可由乡镇安排、村组组织开展农房重建工作。对于“五保”老人,要积极动员其到敬老院居住,实行集中供养。
(四)扎实做好温暖过冬工作。各乡镇要迅速组织力量,对本辖区困难群众安全过冬准备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摸清过冬住房、粮食、御寒物资、生活必需品等的储备及需求情况,逐户建立台账,做到对象准确、不重不漏。县民政局要按照“安全、适用”的原则,抓紧采购一批棉衣、棉被等御寒物资,并于11月底前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同时,要对全县敬老院进行全面大检查,确保安全温暖过冬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五)着重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全县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精神,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制定和完善防范自然灾害、次生灾害安全事故工作预案,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和日常巡逻检查,切实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加强技术指导,在农房重建过程中,落实好各项安全措施,确保危房拆除、新房修建安全。要集中排查水、电、气、路等各类生活配套设施和防火、防冰冻等安全配套设施中存在的问题,加强日常维护,保障安全正常运行。
三、加强领导,强化督查
各乡镇“一把手”必须亲自安排,抓好落实,要安排1名分管领导和具体的工作人员,对村、组开展暴雨洪灾灾后农房重建和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做到情况清楚、措施明确,并于
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1月18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