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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进一步加强和规范BT融资建设项目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时间:2014-01-02 来源:县政府信息中心 打印 关闭本页

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苍府办函〔2013126

 

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进一步加强和规范BT融资建设项目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和规范BT融资建设项目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广府办函〔2013229号)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129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和规范BT融资建设

项目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广府办函〔2013229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市发展改革委、市监察局拟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BT融资建设项目管理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917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BT融资建设

项目管理的实施意见

 

市发展改革委 市监察局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 BT融资建设项目管理工作,促进BT(建设移交)模式持续健康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严格BT项目适用范围

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制止地方政府违法违规融资行为的通知》(财预〔2012463号)规定,本市范围内公共租赁住房、公路等符合法律或国务院规定需举借政府性债务的建设项目,可以采用BT模式进行融资建设。项目必须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城乡建设发展需要,属于政府应承担的公益性、基础性项目,并充分考虑政府负债水平和偿债能力,根据政府财力进行总量控制、动态平衡,确保项目有回购资金支付。

二、规范BT项目审批程序

BT融资建设项目按照政府投资项目进行管理,其实施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和有关质量、安全等要求。BT融资建设项目投资综合回报率应根据国家同期贷款利率水平并结合周边地区市场行情确定。拟实行BT模式的项目及其实施方案,市本级项目由市行业项目主管部门提出,县区、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项目分别由县区人民政府、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和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提出,经市发展改革委会同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提出意见后,报市政府审批。BT融资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市政府审批的实施方案组织实施,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需按原程序呈报同意。

三、规范BT项目投资人的确定方式

对既承担融资、又承担项目具体实施的BT投资人的选择应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对承担融资、不承担项目具体实施的BT投资人的选择应通过公开招商和公开招标方式确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且BT投资人能够自行承担项目建设、生产或提供的,经项目审批部门会同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可由BT投资人自行实施。未通过招标选择或虽然通过招标选择但BT投资人不能够自行承担项目建设、生产或提供的,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重要设备采购等应当依法招标。

四、加强对BT项目的监督指导

项目业主履行项目牵头职责,对项目实施进行全过程管理。BT投资方按照合同约定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要求,负责项目的融资、建设和管理,按期保质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并移交工程。行业项目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项目实施的综合协调,对项目推进进行指导和监管。发展改革、监察、财政、审计、规划建设、国土、环保、水务、维稳等有关审批和监管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指导、监管和服务,促进BT融资建设项目规范、有序实施。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

 

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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