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府发〔2014〕2号
苍溪县人民政府
关于全面推进绿色农业发展的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重大部署,全面推进绿色农业发展,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农业厅等部门四川省绿色农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函〔2012〕200号)和《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绿色农业发展的意见》(广府发〔2013〕21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发展思路、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发展思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以现代农业科技为支撑,以现代农业园区建设,苍溪红心猕猴桃、苍溪梨、优质粮油、优质畜禽、优质水产品及优质林果产品等区域品牌打造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为重点,围绕农业“一主三辅”(以红心猕猴桃为主导,苍溪梨、生态养殖和乡村旅游配套)产业发展战略,突出生态优势、产业特色,创新发展理念,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优化产业结构,着力建设绿色农业大环境、大基地、大龙头、大品牌、大市场,提升绿色农业效益,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实现城乡统筹发展,早日建成“美丽苍溪、幸福家园”。
(二)基本原则。
1.统筹融合,科学规划。制定科学完善的绿色农业发展规划,把绿色农业发展纳入发展现代农业、建设新农村、统筹城乡发展总体战略部署,融入秦巴山区扶贫连片开发规划、优势特色产业发展规划、现代农业园区综合建设规划。
2.企业主体,市场运作。以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大户业主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绿色农业发展主要力量,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简称“三品一标”),以及中国驰名商标、四川著名商标创建。通过市场机制,推进企业联合、品牌整合,培育形成绿色农业发展大基地、大品牌、大市场。
3.整体推进,三产互动。全域全面推进绿色农业生产基地、农产品精深加工、现代物流、休闲农业发展,健全绿色农业发展体系,促进一、二、三次产业互动相融。
4.彰显特色,打造品牌。突出我县生态优势、产业特色,提升品质,挖掘文化,持续推进“苍溪红心猕猴桃”、“苍溪梨”、“优质粮油”、“优质畜禽”、“优质水产”、“优质林果”等区域品牌建设,打造全县蔬菜产业公用品牌。
5.效益优先,协调发展。坚持以农民增收为核心,强化科技支撑,提升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水平,提高绿色农业发展质量效益,实现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产业发展、资源利用、环境保护相协调。
(三)发展目标。
1.到2015年发展目标
——绿色农业生产效益全面提升。建成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110万亩,建成农产品产地无公害化县。建畜牧标准化养殖小区30个,优势水产品健康养殖示范基地2个。绿色农业总产值达到70亿元,其中种植业35亿元、林果业10亿元、畜牧养殖业20亿元、水产养殖业2亿元。绿色农业发展实现农民年人均纯收入5000元以上。
——绿色农业环境状况持续改善。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55%以上。建设高标准农田40万亩,耕地地力提高1—2个等级。农村户用沼气达到13.5万户、占宜建农户的80.2%,沼气池完好率保持在95%以上,新建养殖场沼气工程1500立方米。农村面源污染、土壤重金属污染得到有效防治。
——绿色农业体系健全保障有力。制(修)订农业地方标准17项,绿色农业标准化生产率达到98%,建立特色优良品种培育体系,建立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控体系、质量追溯体系和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控评估体系。主要优势特色农产品合格率达到98%以上。
——绿色农业品牌认证规模显著扩大。新认证“三品一标”农产品15个,总数达到30个,其中无公害农产品6个、绿色食品7个、有机食品2个,比2012年增长100%。中国驰名商标、四川著名商标、四川省名牌产品、广元市知名品牌数量显著增加。
——绿色农业经营主体实力明显增强。新培育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家,年产值超5000万元的龙头企业2家。大户、业主、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占总农户数的10%,经营土地面积占总耕地面积50%以上,农产品产量占总产量55%以上,生产产值占农业总产值60%以上。
——绿色农业产业经营机制日益完善。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广泛推行“合同订单”、“利润返还”、“收益分成”、“股份合作”等模式,建立品牌标志和市场优质优价保护机制,发展休闲农业、创意农业、循环农业、有机农业等多元化产业集群,构建绿色农业产业链。
2.到2017年发展目标
“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总数达到40个以上,其中,2016年—2017年新认证无公害农产品4个、绿色食品5个、有机食品1个。农村户用沼气达到13.8万户,占宜建农户的87%,绿色农业总产值达到90亿元,绿色农业发展实现农民人均年纯收入7000元以上,建畜牧标准化养殖小区累计达到50个,优势水产品健康养殖示范基地累计达到3个。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56%以上。制(修)订农业地方标准累计达到21项,绿色农业标准化生产率达到100%,累计新培育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4家,年产值超5000万元的龙头企业累计达到3家。把苍溪建成西部地区乃至全国绿色农业发展的重要基地。
3.到2020年发展目标
“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总数达到50个以上。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57%以上。农村户用沼气达到14.5万户,基本实现全覆盖,沼气服务网点村级全覆盖、养殖场沼气工程全覆盖。绿色农业总产值达到120亿元。绿色农业发展实现农民人均年纯收入9000元以上,全面建成全国绿色农业示范县。
二、工作重点
(一)着力农村沼气建设,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采取财政扶持、信贷支持、社会资助等途径,通过户建、联户建、股份制合作建等多种方式,不断加大沼气建设力度。继续推进沼气建设设计标准化和安全化,确保建设质量。坚持建管并重,按照县设总站、乡镇建分站、村建服务点的模式,健全三级支撑的服务网络体系。加强农村沼气病池维修,全面提升管理服务能力。加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建设,加大工业污染、农业面源污染、土壤重金属污染等综合治理。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耕地质量,为推广节地、节水、节种、节肥、节药、节能夯实基础。加强天然林保护、森林抚育,实施水土流失治理工程,进一步优化农业生态环境。
(二)着力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基地建设,全域推进绿色农业发展。围绕全县稳定粮油、大力发展“一主三辅”农业产业基地总体布局,以现代农业园区为重点,全面推进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大力整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能源、土壤有机质提升、粮油高产创建、现代农业产业基地、畜牧、林业等涉农项目资金,集中加大基础建设、产业发展、科技应用投入,全面提升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水平。加强和完善已建成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管理,提升建设质量效益,力争“十二五”末,实现绿色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全覆盖。
(三)着力“三品一标”认证,发展绿色农业品牌。制定出台支持农产品生产企业认证“三品一标”农产品的政策,争创中国驰名商标、四川著名商标、四川省名牌产品、广元市知名品牌。大力宣传绿色农业,提高我县绿色农业品牌在市场和消费者中的形象和影响力,引导形成优质优价。支持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积极参加国内外绿色有机食品博览会、产品推介活动。
(四)着力绿色食品主体培育,提升绿色农业产业效益。围绕绿色农业发展,培育扶持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大户业主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导土地、林地、水域滩涂承包经营权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集中,推进绿色农业生产规模化经营、组织化生产。引导龙头企业采取兼并、重组、参股、收购等方式,加快发展县域品牌领军龙头企业。鼓励民营资本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扶持农民合作社自办农产品加工企业,突破性发展农产品仓储、冷链物流、休闲农业等服务业,延伸产业链条,健全绿色农业产业体系,提升绿色农业产业效益。
(五)着力技术创新集成,强化绿色农业科技支撑。依托各类合作平台和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积极推动绿色农业发展产学研联盟,开展生态农业、循环农业、低碳农业、农机化、信息化、精深加工技术科技攻关。大力引进、示范、推广绿色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制、新模式。推广普及应用绿色防控、土壤有机质提升、测土配方施肥、免耕覆盖、绿色加工等绿色农业生产技术和粮经、果菜、林菌、林鸡等间套作、种养结合的复合型生产模式。加强良种、良法、良壤、良灌、良制、良机配套的标准化生产技术组装集成,健全绿色农业技术标准体系和质量标准体系。大力开展绿色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培训,全面推行绿色农业标准化生产管理。
(六)着力绿色食品质量监管,保障绿色农业健康发展。建立健全绿色农业品牌保护联动机制,完善农业标准、质量可追溯、认证认可、监管执法、风险预警体系,确保产地环境有保障、质量有标准、生产有规程、销售有标志、市场有监测、过程有追溯。推进绿色农业标准制定和发布,加强对“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和标志使用的监督管理,健全延伸到基地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网络,加强对生产和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保障绿色农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合力推进。推进绿色农业发展,符合党的十八大确立的生态文明建设战略部署,符合全县总体发展思路,是发展现代农业的统领和抓手,是优化农业结构布局,推进农业产业转型升级的重大举措,是提升产业发展质量效益、促进农民增收新的增长极。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站在建设“美丽苍溪、幸福家园”的战略高度,将绿色农业发展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绿色农业发展的组织领导。县上建立绿色农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县政府分管农业的副县长为召集人,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县联席会议负责制定全县绿色农业发展规划,研究解决品牌认证、整合保护、基地建设、龙头企业发展等重大问题。农业品牌申报认证由县政府分管农业的副县长统筹管理,杜绝各类申报多头管理。县农业、林业园林、畜牧食品、水务等部门分别负责种植业、林果业、畜牧养殖业、水产品养殖业绿色农业发展工作,发改、财政、国土、环保、经信、教科、食品药品监督、工商、质监、税务、经融机构要各司其职,密切合作,形成共同推进全县绿色农业大发展工作格局。
(二)以奖代补,政策扶持。建立“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登记和标志使用补贴机制。统筹相关项目资金,加大对农业标准化生产、质量安全追溯及市场流通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支持。对获得国家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农产品认证的申报单位,给予以奖代补资金2万元。
(三)加强管理,严格考核。把绿色农业发展纳入县级有关部门目标考核内容,并对完成目标任务的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县级有关部门要将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企业、专业合作社,实行目标考核,做到任务落实,责任到位,奖惩逗硬。
附件:苍溪县2013年—2020年“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任务分解表
苍溪县人民政府
2014年2月13日
附件
苍溪县2013年—2020年“三品一标”
农产品认证任务分解表
单位:个
责任 单位 | 类 别 | 2013年—2015年 | 2016年—2017年 | 2018年—2020年 | |||||||||
种植业 | 畜牧业 | 林果业 | 水产业 | 种植业 | 畜牧业 | 林果业 | 水产业 | 种植业 | 畜牧业 | 林果业 | 水产业 | ||
县农业局 | 无公害农产品 | 2 | 1 | ||||||||||
绿色食品 | 5 | 3 | 3 | ||||||||||
有机食品 | 2 | 1 | 2 | ||||||||||
县畜牧食品局 | 无公害农产品 | 2 | 2 | 2 | |||||||||
绿色食品 | 2 | 2 | 2 | ||||||||||
县林业和园林局 | 无公害农产品 | 1 | |||||||||||
绿色食品 | 2 | ||||||||||||
县水务局 | 无公害农产品 | 2 | 2 | ||||||||||
有机食品 | 1 | ||||||||||||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
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2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