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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2号建议办理结果的复函
时间:2019-10-08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打印 关闭本页

**代表:

你们在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快增减挂钩项目实施进度助推脱贫攻坚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将结果复函如下:

一、关于按照超常规推进增减挂钩工作的方案加快项目实施的建议落实情况

目前全县所有在建增减挂钩项目均按照苍委办函〔2018〕43号文件要求实行超常规推进。一是谋划规划超常规,从全县7万余套危旧土坯房亟待改善的实际情况出发,明确“立项一批,实施一批,储备一批,见效一批”的滚动发展思路,科学编制《苍溪县增减挂钩项目规划(2016—2020年)》,确保增减挂钩项目梯次推进,2020年前县域全覆盖,一张蓝图绘到底。二是工期超常规,项目工期控制在12个月内,其中项目施工周期为10个月,检查验收周期为2个月。2018年3月开工的月山增减挂钩项目在6个月内竣工,创造了苍溪县实施挂钩项目的“月山速度”。三是措施超常规,调度乡镇力量,积极支持配合。落实乡镇“一把手”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责任,将涉土涉建项目开展情况纳入项目乡镇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建立“四靠前”(工作部署靠前、人员配备靠前、经费保障靠前、问题协调解决靠前)“三挂包”(县级领导包片、主管人员包项目、乡镇干部包村)和“两督导”(行业部门巡回督导、县目标绩效事务中心定期督导)工作机制,一周一督查、一月一通报,严格考核问责。

二、关于加强对乡镇分管领导和国土员的业务培训的建议落实情况

2018年至2019年5月我局共计组织了5期专题培训会,分项目实施批次对项目乡镇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了业务培训,培训内容包括项目政策性文件,项目技术标准等,培训效果因参训人员专业基础、责任心不同有差异。2019年5月开工的岳东等8个项目,已针对现场代表、现场经理和监理进行过相关培训,近期我局将对乡镇分管领导、国土员、技术员、安置点规划设计人员等统一或分批培训。目前省自然资源厅44号文件已下发,增减挂钩项目政策有重大变化,我局计划组织对相关乡镇分管领导和项目人员进行强化培训。今后,我局将加强培训的实效性,在培训结束后,对参训人员进行业务测试,对培训效果差履职能力差的参训人员再组织针对性培训。

三、关于集中各方面力量,充分发挥好县、乡、村、组和农户五级的作用的建议落实情况

苍委办函〔2018〕43号文件已明确五方职责,县级部门按照职责划分,负责项目各项业务工作;项目所在地乡镇党委和政府是增减挂钩项目实施的责任主体;村组是发动群众,签订协议的主力军;相关村组干部是项目实施的具体责任人,是与农户谈判的主谈判手;项目参与农户负责复垦地块的耕种利用。项目的顺利实施离不开县、乡、村、组和农户五方的共同努力,项目的超常规推进更需要各方的通力配合。我局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始终妥善协调、处理各方关系,促使各方围绕项目顺利实施、项目顺利验收这两个目标开展工作,针对目前的在建项目,我局将进一步协调各方、紧密配合,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与验收。

四、关于县级相关部门应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加大农户一户多宅,享受政策未拆旧房等的执法力度,形成震慑作用,从而推动项目的实施的建议落实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建新房必须拆除旧房,我局将加强宣传力度,引导农户建立法治观念,并配合相关部门对一户多宅进行拆除。农村居民一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农户新建房屋与村委会签订有建新拆旧协议,部分农户未拆旧房有两处甚至三处宅基地,应由村委会按照协议内容拆除旧房,乡镇应大力支持,我局将进一步强化政策宣传。

五、关于加强与省市相关部门的沟通,力争做到完成1个验收1个的建议落实情况

目前省自然资源厅已下发44号文件,验收标准发生变化。近期我县2017年开工的龙王等7个项目已通过省市联合验收,我局将进一步加强与省厅、市局等单位的有效沟通,基本做到完成1个验收1个。今后项目验收工作,我局将严格技术标准,对满足验收条件的项目及时开展验收工作,按验收程序组织验收,确保成熟1个验收1个。

六、关于国土部门要加强对平台公司的管理,正确引导劳务部门公司不能只注重效益、小图斑不做、安置点配套不完善等从而影响脱贫攻坚的进度的建议落实情况

我局与县国资局将进一步加强对平台公司的管理,要求平台公司充分认识增减挂钩项目是民生工程、惠民工程的本质。按照县委县政府领导指示,引导劳务公司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将群众有参与意愿的小图斑纳入项目实施范围,安置点完成建房后立即进行基础设施配套施工,我局将对安置点配套情况进行检查,确保不影响脱贫攻坚进度。

感谢你们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欢迎多提宝贵意见与建议。



苍溪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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