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府办函〔2014〕68号
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4年苍溪县安全生产工作
重点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2014年苍溪县安全生产工作重点任务分解表》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按照要求,对涉及本乡镇本单位的任务进一步分解细化,制订具体措施,明确进度安排,认真抓好落实。对涉及多个部门(单位)的,牵头部门(单位)要负总责,强化沟通协调,其他部门(单位)要积极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推进工作落到实处。
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6月14日
2014年苍溪县安全生产工作重点任务分解表
类别 | 工作项目 | 重点任务 | 责任单位 | 同责单位 |
基层基础建设 | 1.建立健全责任体系 | 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监管责任体系。 认真落实2013年4月9日十届省委常委会第35次会议精神,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提请同级党委(党组)每年听取2次以上安全生产工作汇报,认真研究解决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 县监察局、县安监局等县级有关部门 |
2.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力量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 | 完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体系建设,强化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安全监管力量的配备,优化职能配置和队伍结构。 进一步加强安全综合监管工作和安全社区建设工作,加大安办协调力度,县安委办聘请专职人员2人,各安全社区建设乡镇聘请专职人员2—3人,落实相应经费和装备。 有效整合乡镇交管办、管船站、安办的监管力量和资源,积极推行“合署办公、联合监管”,并纳入县政府安全监管体系,落实相应的经费和装备。 加强驻厂(站)安全监督员的管理。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安监局等县级有关部门 | |
3.加大安全投入力度 | 加大对安全工作的投入力度,严格资金监管。开展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安全专项资金投入情况的专项督查。 开展对企业执行安全费用政策的专项执法检查,确保企业将安全生产投入落实到位。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 县安监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发展改革局、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等县级有关部门 | |
4.加强安全公共服务能力建设 | 根据省、市出台的《关于切实加强安全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的工作意见》,县上制定配套政策,并按进度要求推进各项具体工作。 | 县安委会办公室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 |
5.建设安全社区 | 陵江镇、五龙镇要于2014年9月底前建成四川省安全社区;云峰镇、运山镇、鸳溪镇、亭子镇要于2014年10月底前建成广元市安全社区。2014年6月底前,浙水乡要完成全国安全社区建设启动备案;龙山镇、歧坪镇、永宁镇、白鹤乡要完成四川省安全社区建设启动备案;三川镇、白驿镇、高坡镇、新观乡要完成广元市安全社区建设启动备案。 县级有关部门要按照县上有关部署和要求,主动将有关项目、资金向安全社区建设乡镇倾斜。 | 各安全社区建设乡镇人民政府 | 县交通运输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水务局、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县民政局、县卫生局等县级有关部门 | |
综合监管 | 6.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 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 认真执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诚信机制建设的有关规定,对安全生产严重不达标的企业实行“黑名单”制度,将安全生产信用等级与土地、税收、保险、信贷等政策挂钩联动。 继续深入推进全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石油天然气、交通、机械、轻工、建筑施工、商贸、旅游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深入推进其他行业规模以上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加强企业安全制度、安全台账、安全培训、安全规程等基础管理,确保安全生产管理到位。 严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三同时”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部门联席会议、联合审查、信息通报等制度。加大重点建设项目“三同时”工作的监察执法力度。 县级主管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建立完善建设项目的审查验收、备案、告知、联审机制。 | 县安监局、县工商局、县财政局等县级行业主管部门 |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县级部门 |
7.强化央属、省属、市属企业安全生产属地监管 | 按照安全生产属地监管体制,建立央属、省属、市属重点企业安全监管台账,年末将向其上级主管部门及上一级公司通报安全生产履职情况。 | 县安委会办公室 | 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 |
8.开展安全生产检查 | 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制度。 集中3个月的时间开展一次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 以“四不两直”的方式开展暗查暗访,县级领导每两个月不少于1次,各乡镇和县级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每月不少于1次,并做好检查记录。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 县安监局、县监察局等县级有关部门 | |
9.深化“打非治违”联合执法行动 | 由县安委会统一指挥,有关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部门参加,每季度确定1—2个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全县集中统一的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联合执法行动。 | 县安委会办公室、各乡镇人民政府 | 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县级部门 | |
10.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 认真贯彻《四川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办法》(川办发〔2013〕54号),督促建立企业隐患治理信息台账和监管监察检查信息台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和信息系统,按期自查自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到2014年底前全县所有乡镇、县级有关部门、生产经营企业,基本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推动安全隐患排查、登记、上报、监控、整改、评价、销号、统计、检查、考核等全过程的闭环管理,逐步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机制。 坚持重大隐患挂牌督办与公示制度,县、乡镇两级分别挂牌整治一批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隐患。 | 县安委会办公室、各乡镇人民政府 | 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县级部门 | |
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 | 11.继续实施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攻坚战 | 全年依法关闭(退出)非金属矿山23处。 开展非煤矿山“五个一”工程试点工作。 | 县国土资源局、县安监局 |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财政局、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等县级有关部门 |
12.深入推进“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各项工作 | 建立联合执法机制。研究制订治理超载超限的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因超载超限引发事故比例下降30%以上。 | 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县安监局、县工商局、县农业局、县农机局等县级有关部门 | |
依据《四川省2013—2015年公路安保工程(路侧护栏)建设实施方案》(川交发〔2013〕84号),加快推进公路安保工程建设,全年至少完成242公里公路路侧护栏建设任务。 | 县交通运输局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监察局、县安监局 | ||
建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认真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行动的通知》(川府发〔2013〕60号)和《广元市乡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建设标准》(广安办〔2014〕13号),以乡镇公安派出所为依托,加强乡镇交管办建设,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设立公共服务岗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聘请3—5名专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落实相应的经费和装备。在重点村设立劝导点,配备1—2名交通安全劝导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提醒。农村道路交通事故比例明显下降。 | 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交通运输局、县安监局、县财政局 | ||
建立健全车辆及驾驶人信息平台。整合公安交管、交通运管、路政信息系统(平台),构建车辆及驾驶人交通违法违规行为信息共享平台,建立违法违规驾驶人“黑名单”和行业退出机制。 | 县公安局 | 县交通运输局、县安监局、县农机局、县财政局 | ||
加快道路交通智能监控系统建设,力争实现全县高速公路沿线、进出口,重要国、省道路全监控,并逐步覆盖重特大事故易发、频发的危险路段。 | 县公安局 | 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 |
类别 | 工作项目 | 重点任务 | 责任单位 | 同责单位 |
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 | 12.深入推进“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各项工作 | 在全社会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特别是驾驶人员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 县委宣传部、各乡镇人民政府 | 县安委办、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机局、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等相关部门 |
13.加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监管 | 继续推进加油站和烟花爆竹仓库安全条件改造。 深入开展石油天然气输送管道、涉氨、涉氯等行业专项整治。 | 县安监局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县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等县级有关部门 | |
14.加强特种设施设备安全监管 | 建立特种设施设备安全生产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解决特种设施安全监管重大问题;实施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特种设施设备操作人员持证率98%以上、定期检验率98%以上;无特种设施设备较大事故。 | 苍溪质监局 | 各乡镇人民政府 | |
15.加强其他安全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 | 组织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民爆器材、建筑施工、石油天然气、城市燃气、重点工程、学校、农机、商贸、旅游、电力等其他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 | 县级有关部门 | 各乡镇人民政府 | |
宣传教育 培训 科技 | 16.加强重点行业领域从业人员岗前培训 | 加强生产经营单位“三项岗位人员”安全培训,重点加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民爆物品等高危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全面推行持证上岗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全县全年安全培训人数不少于1000人。 | 县安监局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
17.加强安全监管人员专题培训 | 组织参加全省安全发展理论和业务能力专题培训班,进一步提升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有关部门领导干部推动安全发展的水平。 组织开展新任安全监管监察人员、驻厂安监员任职资格培训与继续教育。 | 县安监局 | 各乡镇人民政府、有关培训机构、县级有关部门 | |
18.加强安全宣传 | 建立安全生产宣传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研究确定道路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宣传阶段性工作重点,整合媒体和社会资源,加大对安全生产正反典型的宣传力度。 组织开展2014年全县“安全生产月”活动。 | 县安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 各有关媒体 |
类别 | 工作项目 | 重点任务 | 责任单位 | 同责单位 |
宣传教育 培训 科技 | 19.提升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水平 | 整合全县安全生产技术力量,推广先进实用安全技术,推动“专家驻点、专业托管、技术推广、智力帮扶”进基层服务常态化。 | 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县级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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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安全文化建设 | 配合抓好“智慧广元”安全生产信息化综合监管平台项目建设(一期)。培育安全文化示范企业。 | 县安监局 | 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 | |
职业安全 健康监管 | 21.加强职业卫生基础建设 | 加强县安监局职业卫生监管工作人员的配备,专兼职人员不得少于2人。 加强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力度,申报率达到80%以上。 以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木制家具等行业为重点,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开展职业病防治专项集体合同执法检查,强化职业病危害源头控制,严肃查处职业危害事故。 深入开展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达标率达到70%以上。 | 县安监局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发展改革局、县卫生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总工会、县工业集中发展区管委会等相关部门 |
应急救援 | 22.强化综合救援示范基地建设 | 通过考核挂牌、签订共建协议等方式,命名一批安全生产综合应急队伍、专业应急队伍,抓好规模以上企业志愿应急队伍的组建。 | 县安监局 | 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政府应急办等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
23.加强应急救援实战能力建设 | 修订全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完善应急预案体系。抓好央属、省属、市属在苍和县属重点监管企业预案的备案管理。 配合抓好12530安全生产举报投诉中心建设。 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相关制度,开展应急救援实战性综合、专项演练和技术比武,县政府和企业每年至少组织1次安全生产事故实战型综合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 | 县政府应急办、县安监局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 |
举行全县安全生产事故实战性综合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的处理能力。 | 县政府应急办 | 县安监局 | ||
责任追究 | 24.严格问责 | 严格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探索实践从重从快追究责任;强化事故警示教育。 研究制订将重大安全隐患作为事故监管的办法,将事后追究问责向事前防范延伸,对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力的单位和人员严格问责。 将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纳入效能问责范畴。 | 县安监局、县监察局 | 县级有关 部门 |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