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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抓好洪灾后农业生产补救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时间:2013-08-27 来源: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打印 关闭本页

 

 

苍府办函〔201377

 

 

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抓好洪灾后农业生产补救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入汛以来,受强降雨天气影响,我县嘉陵江、东河流域水位不断上涨,导致多个沿河乡镇场镇进水,特别是“7·17”特大暴雨洪灾对沿河乡镇的场镇建设、农业生产、农业基础设施造成严重损失。为切实抓好洪灾后农业生产补救,加快恢复受灾乡镇农业生产,确保稳产稳收。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抓好洪灾后农业生产补救的紧急通知》(广府办函〔2013169号)转发你们,请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务必按照相关安排部署,加强组织,细化措施,明确责任,认真抓好工作落实,积极做好受灾乡镇的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工作。

 

 

                        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7月19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切实抓好洪灾后农业生产补救的紧急通知

 

广府办函〔2013169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今年,全市汛期提早、汛情较猛,降雨频率高、时间长、雨量大、范围广,特别是“7·17”特大暴雨洪灾给种植、畜牧、水产、林业等农业生产和农业基础设施造成严重损失。当前,正值大春主要作物产量形成的关键时期,为切实抓好洪灾后农业生产补救、尽快全面恢复灾区农业生产、确保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及时核查灾情,科学制定方案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防洪总体应急预案>(修订)的通知》(广府办发〔20136号)有关要求,及时派出农业生产补救工作组到生产一线核查灾情,对基础设施损毁,农作物受灾、成灾、绝收,畜牧业和水产养殖业损毁等受灾情况严格核实、上报,了解恢复农业生产面临的主要困难。各县区要准确研判洪涝灾害对完成全年农民增收和农业生产目标任务造成的影响,根据不同受灾情况,制定科学合理、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农业生产补救方案,指导群众开展生产自救。

二、采取有效措施,抓好生产补救

农业、畜牧、水产、林业等部门要组织发动群众,针对不同

受灾情况,立足本地农业生产实际,全面开展生产自救。

(一)抓好粮经生产。一是作物扶苗改种。对因灾倒折、倒伏和受灾相对较轻的作物,加强理沟除淤、扶苗洗苗。对因灾绝收的田土,抢时改种适销对路、生育期适中的豆类、玉米、瓜果类蔬菜和红苕等夏秋作物。二是修复基础设施。对轻度损毁农田排灌渠系、田间耕作道路、蔬菜生产棚架设施及时维修,对轻度损坏农田开沟清淤、清理土面、修筑田埂。三是加强田间管理。坚持以肥水管理为中心,水稻重点搞好排水晒田、施肥调控、提高上林成穗率。玉米重点追施攻苞肥,对部分早玉米进行人工辅助授粉,促进穗大粒多。四是加强病虫防治。切实搞好稻瘟病、稻曲病、稻飞虱、螟虫、稻纵卷叶螟“两病三虫”的监测与预报,针对常发区、重发区和感病品种重点防控。五是狠抓晚秋生产。按照“主攻秋洋芋、突出秋红苕、狠抓秋玉米,扩大秋杂粮”的思路,切实做到面积、种苗、技术、资金、农药、领导“六落实”,力争晚秋作物面积达到70万亩,粮食总量达到6万吨,实现助农人均增收5元钱以上,做到以秋补夏。

(二)抓好畜牧业生产。一是加强疫病防控。对畜禽圈舍、环境、动物饮用水及时消毒,对因圈舍垮塌压死的动物实施无害化处理,对幸存畜禽实施紧急防疫。二是及时修复圈舍。对受灾的养殖户,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加快圈舍修复进度,对受灾较重的养殖户加大扶持力度。三是做好秋播牧草准备。制定土地使用规划,组织调运牧草种籽,实现新增播种优质牧草1万亩。

(三)抓好渔业生产。一是调节水质。修复损毁渔业养殖设施,对死鱼无害化处理,对场地和食场彻底消毒,确保水质安全。二是补充鱼苗。摸清池塘和网箱苗种现状,调运苗种、饲料、鱼药,并及时投放鱼苗。三是加强管理。深入重点渔区和渔业养殖基地,进行生产技术指导,积极防病治病,严防次生灾害发生。    

(四)抓好林业生产。一是加强苗圃地田间管理,尽量减少洪灾损失。二是对受灾植株及时移植,提高成活率。三是扩大食用菌生产,发展林下经济,为减灾增收作贡献。

(五)抓好水库管理。一是要及时加强对病险水库、渠系的整改修复。二是要准确研判和把握气象趋势,在确保防汛安全的前提下,有预见性的适时蓄水防旱。

三、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要把灾后农业生产补救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推进,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发动,形成抓生产补救工作的强大合力。在落实工作责任上,要分级分片责任到人,对受灾较重的农业园区、产业基地和村组,要迅速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组进驻,指导帮助农民、业主大户恢复生产。财政部门要确保救灾资金快速拨付,加强救灾资金监管力度。农口部门要抓紧恢复水毁农田和提灌等基础设施,立即组织农业科技人员深入受灾第一线,搞好技术指导和技术培训,做好种子(种苗)、化肥、农药等恢复生产所需农资的组织、调运和供应。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7月19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

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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